今早 大度路、關渡路口車禍 2011/04/15

機車白目不閃它
汽車白目不提早靠右


Notavailable wrote:
路口遇到頭又大
最好離遠點
有打方向燈所以很偉大是嗎?

那台汽車沒錯阿...
有減速而且有打方向燈捏
看完就是機車自找得
他早就能看到汽車已經打右方向燈也已經往右過半
還硬要從右邊去衝

032989 wrote:
今天早上拍到的,後來...(恕刪)


肇責預估汽車60-70/摩托車30-40

汽車~未依規定行駛轉彎車道 右轉彎

汽車~轉彎宜做兩次方向燈示警 卻一次到底 致使另方誤以為只是 變換車道


摩托車~應該有超速行駛 

摩托車~未注意前方車輛閃爍 轉向方向燈 而未減速 保持距離


如果摩托車主~受傷

基本上

汽車車主 恐怕要小朋友出走不少了





032989 wrote:
今天早上拍到的,後來...(恕刪)


這場面幾乎天天會在靜宜前面的中棲路慢車道看到,明明公車要靠右了,還是有不少人硬要從右邊過,都替他們捏把冷汗

自己的開車習慣如果要右轉,一定把右邊堵死,不然硬要鑽的太多了
拜託讓我中頭獎兩次
汽車:早兩秒慢慢右偏移+車速稍稍減一些~如此一來可以讓後方車更早閃避,車速減慢傷害更低~
機車:從頭到尾,,,,,,,,,,,,,,,,,,,他應該還在睡吧!!!明知<喔~他根本不知道!!!>前方車輛已經告知動線,且汽車也動作中,可是機車倒地都沒有看到他有減速迴避而且還從右側硬擠,我無言~~
另:::雙方都平行車輛,汽車屬前方車.機車屬後方車,後方未注意前方~
重點人要沒事才好~
以上為小弟之偏見~大家討論研究~
032989 wrote:
今天早上拍到的,後來...(恕刪)
如果住在那邊的人應該都知道~
那個路口非常的危險~
就影片而言......
汽車原則已經做到應盡的義務(減速+提早打方向燈+慢速變換車道)
(目視應該在轉彎前30~50公尺外就打了)
機車應該老遠就看到汽車打方向燈(因為機車是從汽車後面騎過來的)~
不然他也不會硬要往右邊偏(機車動線持續偏右)~~

錯就錯在 機車超車為什麼往右 教科書不是告訴別人 超車要往左??
就是有太多騎機車的人 喜歡搶快 硬要往右邊鑽~
等到轉不過去 才急踩煞車~ 今天才會有這樣的事情發生~

惟車輛應該也要負起部份責任~ 他應該要確認後方無車輛~ 再右轉
(附近的住戶~)

PS 汽車已經行駛道最右方車道 再過去機車行駛的車道 應該會被拍照罰錢~
都有錯啦

不過後來汽車轉彎的速度很快

1.死角,根本沒看到機車
2.以為機車要讓他,所以快速通過

個人是覺得機車的錯比較大,好像根本無視前方路況
機車錯比較多吧

汽車很明顯已經偏右切.雖然最後感覺轉比較大了一點

機車明明可以煞車或從左側超過

卻選擇硬從右邊切過

車主真倒楣
台灣的馬路,只能有一個罵字可以形容,
多號誌、多線道!
危險道路、死亡道路.....
看來是汽車錯...
沒讓直行車....
摩托車有否闖紅燈...
為何開車不能慢慢來...
台北市真的車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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