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經允許隨意移動他人機車

rencheng0913 wrote:
幫這位沒禮貌的車主的...(恕刪)


加大鎖很不智
真的加了大鎖到了警局誰先做筆錄還不知道哩
事後再付和解金給對方
印象沒錯是公訴慢慢跑法院黑

火星阿飛 wrote:
傳訊鎖 加上碟煞鎖 ...(恕刪)
+1
快買熱透期待中獎,搬家離開這個爛人之地!!!

maydayc4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小弟住的...(恕刪)
如果是停TMAX500(205kg) ,不曉得對方還願意再搬動它嗎??
搬的人應該沒有觸犯法條吧,板主只有以後不要再停在同一個地方了,我家鄰居也是,路霸把它家門前當自己的,不讓人停,有停就把它拖到其他地方.其他鄰居對它們一點辦法也沒有.
先跟里長講,再跟管區講,然後再溝通一下,雖然可能都沒用,但不要自己硬幹.
方案1:啟動大鎖,鎖多餘的輪胎。

方案2:啟動暗器,請他多換輪胎。

方案3:啟動刺青,幫他車子紋身。

方案4:啟動無視,算了地方停車。

個人建議方案4,方案3有時會使用,方案1成本太高,方案2無隨身利器。

rencheng0913 wrote:
幫這位沒禮貌的車主的...(恕刪)



最好不要~
小心被告妨害自由~
如果說男人流著騙子的血液... 女人就有著演員的天份...............
幫他鎖大鎖太明顯了,大鎖也太貴了,有沒有考慮熱熔膠條呢? 不會當場被發現喔。

maydayc4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小弟住的...(恕刪)

買幾個便宜的大鎖
幫他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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