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非樓主可以證明,
對方是因加速而雷殘,
但這與常理不合,
事實應該是樓主讓對方煞車而雷殘.

支線/幹線,轉彎/直行,左側/右側,
由於樓主找不到任何路權有利因素,
因此樓主只要讓對方煞車,
就算侵犯了對方路權,
所以樓主要負全部肇責.





1.他超速或未注意前方動態而失控追撞前車

2.你切入主道時未注意或未保持適當距離切入
雖已同道但致使後車不及反應失控追撞(對方無超速)

兩者比率不同...

重點先放在是否「已完成轉入」車道並正常行駛中
若已轉入表示同對方有相同路權再看第二點
是否無足夠安全距離讓人反應?
而對方操作動力機具反應是否正常?
並研究對方有無超速是否也是無法反應原因之一
有證據當然比用說的好

chrimpeg wrote:
一堆人連圖上的字都看...(恕刪)


先犁田之後才碰撞到版主也是有可能有肇因喔~~

我曾經車速過快,要經過大路口,遇到內線直接右轉(台中崇德路&文心路)

慢車道車讓他過,可是我看不到他,看到她時來不及煞了...煞下去就噴了...

最後機車倒地滑行撞擊到她車子....一開始警察筆錄做得很高興。

後來突然問了一句話:問我有撞到她車嗎...他說沒有的話就天差地遠了喔~~

後來肇事車主&交警&我...三個人蹲在他車旁邊找痕跡....

後來終於在車側條發現小小條我車殼的漆.....

交警才持續把筆錄完成....

如果沒撞到,只是因為前方車輛驚嚇而摔車,可能就不屬於交警處理車禍的範圍...

可能就得由摔車車主自己去警察局備案提出傷害賠償了。

最後對方負責我所有醫療費用、機車修理費用。

以上個人經歷~有誤請鞭~

嗯..這個出車禍的情形跟我之前所發生的車禍很像

基本上在雙方都無法舉出有利證據(錄影)的情形下

會變成各說各話,結果會以路權來判斷,誠如樓上大大所言

很大的機會是7/3的責任比,不過上次我比較吃虧的是

對方有受傷,有就醫記錄,想當然被以刑逼民

我發誓這輩子我沒有那麼認真的去書局翻民法刑法

問了有在保險業工作的親朋好友以及查了網路上很多案例資料

發現當只有一方有就醫記錄時,被以刑法逼民法的機率及輸面都很大

在不想有前科及上法院的前提下,就與對方協調我7對方3

PS:在對方有就醫記錄的情形下,是可以主張你過失傷害罪
雖然是小罪,但平民小百姓的心態當然是不要有前科最好
--------------------------------------------
照這情況來看,是80%會賠,只在於賠多賠少,怎樣賠

看醫生的部份請對方提出單據,以強制險來賠

如果有主張要你付因受傷無法工作而產生的相關費用

也是請對方提出請假證明,證明他真的有因傷無法工作

在車體的部份建議將雙方車輛受損部份詳細記錄拍照,如果要賠車

強烈要求對方將修車明細列出,拿著明細對照車禍所造成的損傷

看有沒有灌水,上次我遇到的案例,對方就灌水修到7k

結果仔細一看,因車禍需復原的維修也才3.5k

很明顯的車體外傷大致上沒什麼特別爭議,除非是撞左邊修右邊就誇張了

而在於假設性零件更換就很有灰色空間了,要看雙方讓步的程度

像是因為撞到所以有「可能」什麼零件壞掉需更換,這個部份就很協調了

-----------------------------------------------------
當確認雙方需承擔的責任或金額時,請注意最重要的合解書

如果付了錢..但卻沒有雙方簽合解書,這就GG了

當然啦!!如果以上步驟有保險的話,由保險公司出面會簡單很多

上次我是因為騎別人的機車,結果好死不死又沒有保第三責任險

才由自己出面與對方協調,所以第三責任險真的很重要

一年也才多沒多少錢,有能力的話..

不管機車或汽車都要保第三責任險及第三財險,如果有自己的車體險更好

在你使用到時..會連八方神佛都拜下去,感恩當初有保險。

以上為親身體驗,僅供參考
剪你低小雞雞 wrote:
我真的很想講一句話~...(恕刪)


我非常同意這位大大說的,前面有人說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如果路口沒有監視器,你大可說是後方車輛未保持安全距離撞到你...
而不是你要去找監視器說你已完成轉彎動作OOXXX等..
現在在前頭的是你OK???
對方要勝訴,請對方舉證你未禮讓先行的證據,並且說明為何會撞上..

不過筆錄都做了 我猜樓主應該是會乖乖的在筆錄上說我因為轉彎被撞吧...

建議樓主先去看個醫生,說頭暈不舒服....請醫生檢查是不是有腦震盪現象..
轉彎不管如何對方都是以持續的速度在行進。

而你是從0開始...

我常常開車左轉時,我都盡可能等到沒直行車我才走,因為你可能根本無法判斷對方到底以多快速度再前進..

如果確定你是轉出來的,仍然會以他是直行車為優先,而你就是因注意而未注意的天條扛下大部分責任。
(你因為匯入幹道雖有停車查看但判斷錯誤造成直行車煞車不及發生事故...符合應注意未注意條款)<<舉例

說真的先騎出去10公尺很短好嗎..(千萬要記得你是從0起步他是持續以相同速度甚至加速的速度在前進)..





allen1970 wrote:
各位好前天發生車禍,...(恕刪)

你這樣叫做有注意左右來車?
那怎沒注意到衝過來那台?
有看到 你還硬切 罪加一等
沒看到 那就是沒有注意左右來車
如果樓主已經順利切進來行駛,後方才追撞你
這樣表示你已有等同路權,就對方錯比較多..
這樣看警察當場量出的距離圖才知道
看來真的版上還是有許多高手的,真的沒百分之百啦,肇責一定有一個多一個少,看你能否舉証,對方是根本在看別處分心開車,還有你如果是先切進來車道,對方是撞你屁股還側面,二者差粉大!

allen1970 wrote:
各位好前天發生車禍,...(恕刪)


出車禍轉彎車本來就比較吃虧

對方是直行本來轉彎車就必須也理讓直行車

所以不管你有多注意左右來車

撞到了..你就是有因注意而未注意的忽略

所以有保險就出險..全權交由保險公司處理
SZUZKI 2012 DL650ABS 享受騎乘重機的快樂 安全回到家人的懷抱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