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道德沒多好又不自愛 哪來的條件把"法"擺最後?
勿以惡小而為之,我有騎機車,如果剛好停等區內有陰影,我當然會過去乘涼
若停等區還沒塞滿,我一定不顧曬不曬,盡量往前,讓後方車流不會堵塞
若因為自己怕曬,就剝奪別人想停到前方停等位置的權益,不是自私是什麼?
有時候我也熱到很想發瘋,可是一想到趕時間的人若被躲太陽的人擋在後方,且又遮不到陽,肯定心裡更幹
機車停等區畫在最前方就是因為機車的機動性高,提早在大車流前疏散能提高道路效率
台灣人很喜歡把微罪視為無罪,假若戰亂時把這種觀念無限上綱,台灣肯定亂到不行...
台灣人常常說:XXX一下又不會怎樣
我躲一下太陽檔到你一下,讓你汽油多浪費一點點又不會怎樣
那你車上汽油給我用一下好不好,車子變輕一點又不會怎樣
可以觀察到為了避陽光而擋道的通常是三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