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光陽機車提告會成立嗎?


看到世界一級大廠的產品,反觀島內的東西,創新能力真的天差地別
政府不要再保護這些企業了~~~汽車如此機車也比照辦理,政府別再讓台灣民眾花大錢買次級品了
https://tw.news.yahoo.com/%E5%9C%8B%E6%85%98%E8%BB%8A-%E9%85%8D%E5%82%99%E5%83%B9%E6%A0%BC%E9%83%BD%E8%BC%B8-%E6%98%8E%E5%B9%B4%E8%B1%90%E7%94%B0%E7%A5%9E%E8%BB%8A%E4%B9%9F%E5%B0%87%E6%94%B9%E7%82%BA%E9%80%B2%E5%8F%A3-014341582.html

取消汽機車關稅,取消汽機車貨物稅,取銷不合理的驗車制度,讓這些只想賺取輕鬆生意的商人了解一下"差距"

ddhhddhh2 wrote:
會不會被告是不知道,但光陽的鄉民會很生氣很生氣,只因為你不喜歡光陽,他們或許會截圖傳給光陽,鼓勵光陽控告你,至於要告什麼呢....管他什麼名目,有也好沒有也好,口袋有的是錢,先告再說~

光陽鄉民會不會生氣我不知道
我只知道有人要被光陽告了閣下氣得好像自己被告一樣

我看到這裡是光陽一言堂我還真是笑出來
說這裡是台鈴一言堂倒還說得過去
這裡是光陽一言堂?
出去都不怕被雷公劈喔

如果今天我操您祖宗十八代您會不會告我?
還是您可以試試罵我看看
我絕對告到底
我不是財團看我會不會贏?
我求償的錢全部捐出去並加碼十萬給公益團體
要不要玩看看?
shiyang99999 wrote:
光陽鄉民會不會生氣我不知道
我只知道有人要被光陽告了閣下氣得好像自己被告一樣


我沒有說有人被光陽告就氣的要命啊,我看不過的點在樓上,麻煩自己捲回去看嘿。

shiyang99999 wrote:
我看到這裡是光陽一言堂我還真是笑出來
說這裡是台鈴一言堂倒還說得過去
這裡是光陽一言堂?
出去都不怕被雷公劈喔


笑話,什麼時候變成台鈴一言堂,講都你在講的,我只看到這事情01和小老婆反應天差地遠。

shiyang99999 wrote:
如果今天我操您祖宗十八代您會不會告我?
還是您可以試試罵我看看
我絕對告到底
我不是財團看我會不會贏?
我求償的錢全部捐出去並加碼十萬給公益團體
要不要玩看看?


喔喔喔,如果你要誹謗我,那我當然告啊,這又不難。你可以罵罵看啊,要罵就壯著膽子罵,不要如果啦、假如啦什麼什麼的。

至於說如果我罵你,呵呵,我這人啊一向明理,請問,雖然我不同意你的論點,但是,到底我為什麼要罵你啊不同意就一定要髒話問候?你也尬差不多一點,前幾天嘴到一半被刪文,是誰去檢舉的還不知道勒~
ddhhddhh2 wrote:
這部份嘛....我就當做是你一貫性的,且過往必用的 - 轉移話題 的手段,因為我現在是在跟你說眼睛乾或不乾的問題嗎?

既相對性又來個一貫性啦(笑,
照你的邏輯,我實在想不出哪一家公司或是法人不叫財團耶

ddhhddhh2 wrote:
並且,再一次的,這仍是你慣用的,轉移話題的詭辯手段,當然啦,你的詭辯仍有可攻擊的地方,也就是,你說人家一場官司都沒贏過就先認輸,喔喔喔,那你什麼時候要出錢替人家打官司呢?
講那麼好聽,說到底,你 DSNT ,事實上就是一個"把猴子攝影師當有罪"看待的傢伙罷了,今天猴子攝影師要不是連官司都贏了,瞧他那副被告到破產樣,任誰都會說他和這被光陽弄的三個人是罪有應得,這種定罪認知是鐵一般的事實,也是你的詭辯無法反駁的地方,也是我一開始就要講的東西,無論你如何轉移焦點,你都永遠無法反駁!

原來如此,你把論點從【官司打贏還會被弄到破產】所以不打,改成【沒錢打官司】所以不打啦?
他們在網路上攻擊別人被告了,然後要我這個對他們作法不認同的人出錢替他們打官司,嗯?怎麼不是你這位認同他們的人替他們出錢卻要到我這裡來了呢?要搞鍵盤支持也不是這樣子的吧。

「今天猴子攝影師要不是連官司都贏了」,嗯,是呀,人家官司贏了呀,人家還贏了兩場了呀,
瞧你一直要把兩個例子類比在一起,卻一直想辦法要迴避這三位【連官司都沒贏過就登報道歉】這點,實在是很有趣的耶。

我覺得攝影師沒有罪呀,因為人家官司贏了呀,人家最後雖然沒有繼續打官司但是至少證明過了自己是有資格說話的,
這三位朋友,不要講從結果來看,就算是從過程來看,要跟這位攝影師的情況相比,還真的是差太遠了。

對別人的說法沒辦法反駁,就說別人是在詭辯
在這裡嚷嚷著別人是在詭辯,是在轉移焦點之前,先正視不論從過程還是結論,這三位都站不住腳的事實吧。

ddhhddhh2 wrote:
我確實贏你了啊,不然你在回什麼? 不然你在轉移話題什麼? 不然你在眼睛乾或是不乾什麼? DSNT啊,DSNT啊,你什麼時候才是津門第一?

回你就是你贏了?...你對【贏】和【財團】的定義真的是異於他人呀,
沒辦法反駁別人只好說別人是在詭辯,要別人不要回的咖還可以認為確實贏了?...看來你精神勝利法的這個技能真的是滿點了
DSNT wrote:
既相對性又來個一貫性啦(笑,
照你的邏輯,我實在想不出哪一家公司或是法人不叫財團耶


好吧,當然"精確定義"來說,動保團體是不是財團,這部份應當查證,盡管你似乎十分樂意把這件事情當做是辯論中"很重要的"一個部分?

DSNT wrote:
今天猴子攝影師要不是連官司都贏了,嗯,是呀,人家官司贏了呀,人家還贏了兩場了呀,
瞧你一直要把兩個例子類比在一起,卻一直想辦法要迴避這三位【連官司都沒贏過就登報導歉】這點,實在是很有趣的耶。


對啊,你自己都知道猴子攝影師官司都贏,所以你用猴子攝影師都贏的話,那這次被光陽告的那幾個人,不打一打怎麼知道輸贏,問題是,每個人有不同的選擇,你一直認為也許他們不見得會打輸光陽,那時間、金錢難道你出?

今天同樣拿猴子攝影師做例子,他會贏那是因為他願意花時間心力金錢去玩,下場就是,雖然贏了,但團體門(這次我不說財團總行吧)就是不斷的上訴、不斷的弄他,結局就是猴子攝影師表面贏了裡子輸了,而這也是"團體們"之所以敢這樣跟他玩的原因,對"團體們"來說,告不告得贏一點也不重要,告輸也沒什麼損失,但他們可以在預期內的結果,也就是,猴子攝影師很可能會考量實際面,金錢、時間等因素,而放棄周旋,最後也許能凹到猴子攝影師認輸,凹到的話,就算賺到,沒凹到,也沒損失,就是一個這樣的概念,而同樣的概念被實踐在這次光陽和那些"涉嫌"者之間,至少就我看是這麼一回事。

希望我解釋到這樣的程度,您可以滿意。

ddhhddhh2 wrote:
我沒有說有人被光陽告就氣的要命啊,我看不過的點在樓上,麻煩自己捲回去看嘿。

您是看不懂我說的話嗎?
我說有人被光陽告閣下就氣得好像自己被告一樣
懂嗎?


ddhhddhh2 wrote:
笑話,什麼時候變成台鈴一言堂,講都你在講的,我只看到這事情01和小老婆反應天差地遠。

平常01就是台鈴迷鋪天蓋地的推銷
有台鈴車主抱怨就是被圍攻
這種情形是我亂講嗎?
說話要摸著良心阿

ddhhddhh2 wrote:
喔喔喔,如果你要誹謗我,那我當然告啊,這又不難。你可以罵罵看啊,要罵就壯著膽子罵,不要如果啦、假如啦什麼什麼的。
至於說如果我罵你,呵呵,我這人啊一向明理,請問,雖然我不同意你的論點,但是,到底我為什麼要罵你啊,不同意就一定要髒話問候?你也尬差不多一點,前幾天嘴到一半被刪文,是誰去檢舉的還不知道勒~

您這種程度我還需要檢舉喔
您去問管理員如果是我檢舉的我捐十萬給公益團體
我罵您就要告我
那光陽被罵告對方不是很正常嘛
為什麼有兩套標準?
既然您說光陽告人也不一定贏
哪您就試著被我告看看我會不會贏?
shiyang99999 wrote:
您是看不懂我說的話嗎?
我說有人被光陽告閣下就氣得好像自己被告一樣
懂嗎?


"有人"難道不能指我?呵。

shiyang99999 wrote:
平常01就是台鈴迷鋪天蓋地的推銷
有台鈴車主抱怨就是被圍攻
這種情形是我亂講嗎?
說話要摸著良心阿


也不過偶發而已,不理性的品牌支持者什麼牌都有,你這樣只是抓著台鈴在鞭而已。

shiyang99999 wrote:
您這種程度我還需要檢舉喔
您去問管理員如果是我檢舉的我捐十萬給公益團體


我有說你嗎?當然,你去檢舉也不無可能,我程度雖然不怎麼樣,但對付你...應該還好啦~


shiyang99999 wrote:
我罵您就要告我
那光陽被罵告對方不是很正常嘛
為什麼有兩套標準?
既然您說光陽告人也不一定贏
哪您就試著被我告看看我會不會贏?


少來啦,兩碼子事,光陽告人家告不告得贏,那是光陽和他們之間的例子,我也沒有說網友們應當無上限的P圖,這樣當然不可取,但光陽怎麼沒想過網友會沒事這樣幹,至於,光陽告/不告的問題,以及我的看法,再一次的,我已經跟你說第二次了,在我與 "名聲有待商榷的 DSNT " 網友的"互動"裡,已經充分表述了,你如果真實理解,就會明白這跟你現在在這邊嚷著什麼我罵你、你告不告得贏什麼的,完全是兩回事,也根本不是我在乎的點,事實上,我覺得你根本亂入啊~

耶,我發現我要這樣一直跟你解釋,很累耶,一字未改都在樓上,自己去爬,好嗎?


ddhhddhh2 wrote:
好吧,當然"精確定義"來說,動保團體是不是財團,這部份應當查證,盡管你似乎十分樂意把這件事情當做是辯論中"很重要的"一個部分?

你這位仁兄用不確切的名詞在魚目混珠,我提出來疑問時你又是相對性又是一貫性的來亂扯,
配合你回一下倒變成是我的【很重要】的一部份?...你很有趣。


ddhhddhh2 wrote:
對啊,你自己都知道猴子攝影師官司都贏,所以你用猴子攝影師都贏的話,那這次被光陽告的那幾個人,不打一打怎麼知道輸贏,問題是,每個人有不同的選擇,你一直認為也許他們不見得會打輸光陽,那時間、金錢難道你出?

對呀,不打一打怎麼知道輸贏,但是不打一打就登報道歉之後再來講不打一打怎麼知道輸贏會不會太好笑?

另外還是那段上面已經回過的,他們在網路上攻擊別人被告了,然後要我這個對他們作法不認同的人出錢替他們打官司,嗯?怎麼不是你這位認同他們的人替他們出錢卻要到我這裡來了呢?要搞鍵盤支持也不是這樣子的吧。


ddhhddhh2 wrote:
今天同樣拿猴子攝影師做例子,他會贏那是因為他願意花時間心力金錢去玩,下場就是,雖然贏了,但團體門(這次我不說財團總行吧)就是不斷的上訴、不斷的弄他,結局就是猴子攝影師表面贏了裡子輸了,而這也是"團體們"之所以敢這樣跟他玩的原因,對"團體們"來說,告不告得贏一點也不重要,告輸也沒什麼損失,但他們可以在預期內的結果,也就是,猴子攝影師很可能會考量實際面,金錢、時間等因素,而放棄周旋,最後也許能凹到猴子攝影師認輸,凹到的話,就算賺到,沒凹到,也沒損失,就是一個這樣的概念,而同樣的概念被實踐在這次光陽和那些"涉嫌"者之間,至少就我看是這麼一回事。
希望我解釋到這樣的程度,您可以滿意。

友站裡有一位自稱其中一位當事人是他朋友老婆的親戚的網友的資訊。

本來光陽是要求他們三位捐點錢給公益團體做做公益就好,
但是這三位就是要花【六萬塊】買一個小版面來登道歉啟事,心態自然就是想要把事情鬧大。
有能力這樣做的人你要跟我說他們是沒錢打官司而不是因為自認贏不了所以才連【一場】官司都不打,我是覺得說不太過去啦。



ddhhddhh2 wrote:
"有人"難道不能指我?呵。
也不過偶發而已,不理性的品牌支持者什麼牌都有,你這樣只是抓著台鈴在鞭而已。
我有說你嗎?當然,你去檢舉也不無可能,我程度雖然不怎麼樣,但對付你...應該還好啦~
少來啦,兩碼子事,光陽告人家告不告得贏,那是光陽和他們之間的例子,我也沒有說網友們應當無上限的P圖,這樣當然不可取,但光陽怎麼沒想過網友會沒事這樣幹,至於,光陽告/不告的問題,以及我的看法,再一次的,我已經跟你說第二次了,在我與 "名聲有待商榷的 DSNT " 網友的"互動"裡,已經充分表述了,你如果真實理解,就會明白這跟你現在在這邊嚷著什麼我罵你、你告不告得贏什麼的,完全是兩回事,也根本不是我在乎的點,事實上,我覺得你根本亂入啊~
耶,我發現我要這樣一直跟你解釋,很累耶,一字未改都在樓上,自己去爬,好嗎?

台鈴迷在01鋪天蓋地的推銷
台鈴車主抱怨就是被圍攻這種情形是偶發?
要不要我把那些討論串貼出來給閣下看?

所以您也認為網友們無上限的P圖不可取
我相信無上限的謾罵您應該也認為不可取吧?
所以如果有網友做了這些事光陽提告不是再正常不過的事嗎?
我相信光陽度量比您我大多了
我如果提告我絕對求償然後捐出去
DSNT wrote:
你這位仁兄用不確切的名詞在魚目混珠,我提出來疑問時你又是相對性又是一貫性的來亂扯,
配合你回一下倒變成是我的【很重要】的一部份?...你很有趣。


當然對你來說是很重要的一部分,因為猴子攝影師的事件裡,告他的是團體或財團,根本不重要,重要的是,對方比他有能力去耗,這才是重點,只有你揪著那個名詞,這樣才能"振振有詞"啊,有節外生枝的機會,怎麼能放過,所以你說重不重要?


DSNT wrote:
對呀,不打一打怎麼知道輸贏,但是不打一打就登報導歉之後再來講不打一打怎麼知道輸贏會不會太好笑?


同樣的,這句話也可以跟猴子攝影師說,今天你可以在這邊振振有詞的說,那完全是因為結果論,猴子攝影師如果真的告輸,也沒人會說他讓猴子自拍到底有什麼錯。

DSNT wrote:
另外還是那段上面已經回過的,他們在網路上攻擊別人被告了,然後要我這個對他們作法不認同的人出錢替他們打官司,嗯?怎麼不是你這位認同他們的人替他們出錢卻要到我這裡來了呢?要搞鍵盤支持也不是這樣子的吧。


當然要你出錢啊,因為人家都不玩了,是你一直在說打一打怎麼知道輸贏,至於我,我從頭到尾只是陳述這個事實而已,不但如此,我也能理解人家為何不跟光陽周旋的原因,全世界只有你一人不但不理解,還真以為就是這麼一回事,自我感覺良好的人,是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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