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onhitman wrote:
1. 見縫就鑽,不管多小都要鑽過去,停紅燈的時候不鑽到第一排死不罷休,鑽不過去乾脆停在兩車中間
曾經看過,前面三台法拉利,照樣鑽過去。
萬一A到,你賠得起嗎?
結果一台又一台再一台的機車鑽過去。
Econhitman wrote:
2. 左邊右邊我都不要,偏偏就是要騎在中間!
很多騎士就是愛騎在線上,好像在比平衡大賽一樣。左右飄移的過程中也不會打方向燈,兩車道後面的車就是乖乖跟著就對了,你要超車我就偏過去一點擋住你
這一點,說實話,汽車也會。
汽車一樣開在路中間,轉彎不打方向燈。
Econhitman wrote:
3. 上面兩個加起來就是不打方向燈無敵隨機切換車道之鑽你個手足無措無視車道大法
現在想想,都怕後面有行車記錄器
Econhitman wrote:
再來講講待轉問題,我覺得要取消待轉的先決條件絕對是要規定機車跟汽車一起排隊。我自己騎車不待轉的時候是不會刻意鑽到隊伍最前方的。個人是覺得若機車享有跟汽車一樣的路權,但是在排隊左轉時卻可以任意插隊,是非常不合理的事情。
現在是越來越多汽車,等紅燈時,停在最前面的機車停等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