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應該立法禁止太小的小孩乘坐機車?

還不簡單
立法規定嬰兒小孩不能乘坐機車
違者不罰
出事了自行負責


少來一副命苦就不得不違法的態度
嬰兒小孩不能乘坐機車,總有其他解決的辦法


人命的安全凌駕於所有理由之上
政府有義務保護它無知的人民
long1220 wrote:
還不簡單立法規定嬰兒...(恕刪)


...

老實說就算是成年人騎車一樣很不安全

那是不是也立法成年人不能騎車一率開車!?

立法一率開車後又發現

國產小車安全性不如百萬進口車

那是不是在立個法不准開國產小車一率開百萬進口車!?

立法只能開百萬進口車後又發現一樣還是不安全

那是不再立個法不准開百萬進口車一率搭大眾捷運!?

只准搭大眾捷運後還是發現不安全

乾脆再立個法全民只准走路步行!?

很多人出發點是好的

但有沒有必要杞人憂天、因噎廢食!?
我完全能夠理解你想法
不過!!我們以別的角度來想
汽車這種交通工具不是家家戶戶都有
或許在這個時代是一種很普遍的交通工具
但是我相信還是有很多家庭的代步工具只是一台小小的機車
假使相關法律立法了!!那是不是也扼殺了很多家庭的唯一的代步方式?
我相信!!!大家都想要保護好自己的小孩的安全
但~~並不是所有的家庭都生活在我們所認為的"理所當然"之下
我覺得倒是教育好各位用路人的交通安全觀念是更為解決根本問題的方法!!
制定的法律必須可能符合到所有人的利益
譬如說:不依照交通號誌通行,需要罰!
甚至新實施的"禮讓行人優先通行"我也覺得需要有罰則
你所提到的汽車安全座椅~~雖然有罰則!!但是是針對沒有保護好兒童安全所做的手段,並不是去"禁止"兒童坐車
相對的,法律也不能"禁止"兒童坐機車~~只能對於不保護好坐在機車上的小孩而訂定罰則

不去勸那些違規超速或不守交通規則的駕駛~

卻來發這種幻想文?買汽車安全座椅也只花你一兩次保養的費用吧?何必遷怒於機車?

小孩或大人被撞飛了的生存機會差不多吧?

騎40KM載小孩的出車禍嚴重? 還是 騎100的18歲青少年出車禍嚴重?

在被速限內開車的撞上比較嚴重? 還是 被超速開快車撞上嚴重?

不是有個停帶轉格停車狀態被後面休旅車直接壓過去的事件嗎?

這社會不能因為有人帶槍就叫所有人穿防彈衣~讓開槍的人隨便開槍

拒買三星.拒買htc
mexxxxem wrote:
不去勸那些違規超速或...(恕刪)


哈哈,這個好笑....

本末倒置嘛....反正立法能解決問題,世界早就減少很多問題了...現代人太依賴法律來解決問題,忽略自律得重要性了,動不動就立法,法律到處變成互相矛盾的解釋跟鑽漏洞的理由時,會發現事前注意安全比事後對於認知的法律有著錯誤的認知更重要....

出了車禍買經驗,出了人命法院見.....法律一直再改變,唯有注意安全不變...
ATTO FILM http://attofilm.blogspot.com/
很明顯的樓主以及一些人完全是「以台北看天下」,你們真的了解其他縣市的狀況嗎?
還有人說為了安全即使等久一點也要搭大眾運輸工具(我沒說大眾交通工具不好),可是最好是在今天著個高度競爭的台灣社會,妳的時間切割可以以1個小時以上作為單位的!!
跟人家有約怎麼辦?台灣的公車時間根本沒辦法計算(台北可能好一點),如果真的只搭公車,我看光是遲到的情況,就夠妳從鄰居到老闆、客戶、親朋好友通通得罪光了啦!
大家都買車??別傻了吧!!撇開經濟能力的問題,台灣的車還不夠多喔??每個人都要開車,台灣光是空間、交通、污染這些副作用救足以變成煉獄之島了…
多替別人想一想吧!!倒是開車的請不要是機車為無物,多尊重機車騎士才對吧!
汽車要右轉可以提前一個路口開始佔用機車道慢行?
小黃為了載客可以任意切入切出,外加只顧看路便有沒有客人,心不在焉的開車?
因為閃避靠站的公車切到內線被開單,我們應該先等公車走再騎?
可是只要有機車誤入內線道,稍微檔到或是速度慢了點,汽車可以大鳴喇叭因為機車檔到了快車???
請大家自己想想吧!!版上討論過很多次了,很多開車的每次只會罵機車鑽來鑽去,可是看看你們留下哪些空間給機車?
如果最外側的機車道都很順暢,誰要在車縫中鑽?先規定汽車不能佔用機車道吧!!
哪有這種單向法律的道理??汽車、公車、計程車可以理所當然的使用機車的行駛路線,只要機車一越雷池一步,換來的是謾罵(例如到站上來嚷嚷)甚至紅單??
有些人生活過得太好都忘記世界上還有某些貧窮人種了…
ilikeintegra wrote:
很明顯的樓主以及一些...(恕刪)


因為某甲不守法擋了某乙的路,所以某乙違規有理?

每個人都是這種邏輯的話,那我們廢除法律吧!

另外大家多以經濟能力當機車違規搭載可以原諒.必須體諒的藉口

雖然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有詳細的機車搭載的規定,那也乾脆廢除好了

我想保險公司應該也希望對這種狀況可以不予賠償吧!

酒駕可以不賠,除非另外有保酒駕險

機車三貼.四貼.小孩坐前面.......這些不賠原則應該也可以明確化

死了沒錢拿,應該就不會有人違規了..........

PEUGEOT好?PEUGEOT妙?PEUGEOT聒聒叫? 切... 我又不是獅幫義和拳.白蓮教 少來這套
rightright wrote:
但我覺得要用這原因開罰有點不合理...(恕刪)
當自己的孩子在自己駕駛的車上出事, 相信會自責到覺得開罰是合理的
chiayingcool wrote:
...老實說就算是成...(恕刪)
用這種誇張上綱來反駁, 算不算因噎廢食?
ilikeintegra wrote:
很明顯的樓主以及一些人完全是「以台北看天下」...(恕刪)
先不論合不合理, 討論安全, 卻被冠以己窺天, 是否也是先歧視他人?
老J wrote:
因為某甲不守法擋了某...(恕刪)
嗯嗯, 同感
01感情版沙豬太多, 身為男人也不屑再去, 男人啊, 嫌女人的改變, 何不看看自己長進甚微, 女權不壓過男權, 男權放低近女權, 兩性平權之日可臨
樓主說的沒錯~~如果為了小孩安全是應該要立這個法
不過其他人也說的對,如果要立這個法有可能會造成很多人困擾
可是想一想應該很難不會造成任何人困擾吧
想之前安全座椅的事也是一樣
不過世界就是這樣的
所以就不要太抱怨了
必竟人如果沒辨法改善環境
就只能學著適應環境說
我覺得,如果這樣,倒不如立法禁止騎機車好了,不論是成人或是小孩,不論在什樣的道路上,
機車的危險性永遠大於機車。
除非騎乘機車的人都能穿防摔衣、鞋、手套等...
立法不應只獨厚保護小孩的安全,大人的安全也應該要被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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