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為了閃腳踏車騎到快車道出車禍 , 算誰的錯 ?!

就法論法:停下來,報警將腳踏車"們"吊走,再往前走.
那個是路面邊線,不是快慢車道線
只有單車道而已,所以如果你騎在車道內發生車禍,就照實際狀況判定責任
如果你騎到路面邊線外,警察看到應該會先開張單子給你,因為那不是車道
至於撞到腳踏車的話,自己去灰吧,那裡本來就不能停車或騎車
yoroshiku wrote:
話說上次才有一台紅線...(恕刪)


~Welcome to Taiwan + 1

這就是台灣
所以 真的出事了
只能自認倒眉 外加 去燒香拜拜
期望遇到的法官是頭腦清楚的 而不是恐龍法官
建議先去問問看監理單位
那邊到底是慢車道還是路肩
因為...現在施工單位素質參差不齊
十公分跟十五公分都隨便亂畫
搞的外線到底是慢車道還是路肩都很難搞清楚
真的!!
毛治國:『開車的人自以為很了不起,只要我上路,路就是我的,你們擋我的路就是不對,我最大!』
看了照片只有一種感覺
停的還真整齊~~
看樣子應該是有內部宣導過
台灣很怪異的地方, 不管法規, 只要撞人都是錯的
就算情況合理對方家屬也會卯起來抗議到你賠
場面話都是我在意的不是錢,只是想討個公道。

所以很認同前面幾樓的大大們說法, 你很在意就打110去報案
或者現在到處在選舉..可以去找立委、民代們請求協助一下
免得到時候安分守己的用路撞到人或被撞還要吃虧,對吧?

yoroshiku wrote:
話說上次才有一台紅線...(恕刪)


這樣小客車無責??

甚麼爛法官阿
被迫騎到快車道...一看就知道剛考到駕照沒多久的小屁孩...
這是要打110 才能作的事 打其它電話說真的效果不好
這個不是誰的錯,而是你跟本就不要從那裡過經過(太危險),管區也不管管,真不知道在想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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