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政府在制定某種政策時最不負責任的作法就是訂定罰則然後處罰了事,
於是台灣社會為了免於被罰,出現了瓜皮帽這種應付取締的不安全帽,
帶那個是比沒帶安全到那裡去??
真正的做法應該是從建立國人愛惜自己生命的觀念以及灌輸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做起,
所以如果沒戴安全帽被取締應該是要強制去上課(不上的話再處以其他罰則)
上課的內容要充實及針對正確配戴安全帽的觀念與以強化,
讓國人打從心裡認同為了自己,為了家人該主動戴安全帽,
這種做法比起只是罰罰錢然後錢也不知用到那裡去來的有意義吧?
或許有人會講,不罰錢的話大家不痛不癢,真的是這樣嗎?
如果今天你被抓不戴安全帽要去上課兩個小時甚至更久你會覺得無所謂比起罰500塊我賺到了的話,
那我會認為你的時間還真便宜;
不過咱們中華民國政府這麼吃力不討好的事當然是不會做的,
就訂個罰500塊,政府官員躺著幹就有錢自己會進來多好,
還能讓民眾覺得政府有在做事(這樣就叫有在做事?笑死人,原來治理人民不用什麼學問,訂一堆罰則就叫治理)
管他民眾戴的安全帽是真的安全還是假的安全帽,反正總有人會白目不戴,錢自然是源源不絕進來
iatnet wrote:
戴安全帽是正面的,罰款是為了強制讓不想帶的人戴,但是有想過嗎?警察為了抓沒戴的人還跟這些騎士追逐,還有人
因為這樣而出車禍的,那這要怪誰呢?載安全帽是為了保護騎士,那警察看到硬要追到而跟騎士追逐,導致騎士出車禍
那本意不就錯了,而且被開單還要被一些警察不好的口氣,反駁或是說一下什麼他又會多開你單,這樣的法治警察是正
確的嗎?他可以說妨礙公務,那警察有客服嗎?我可以質疑他們的執勤有無過當嗎?如果是以好的正面的出發點,那這
些為規的人跟警察的互動就該是良性的,除非是違規的人錯然後在凹那就可以拿出公權力了~~~
...(恕刪)
這位網友的意思是說..
碰到警察不加速逃逸是笨蛋? 乖乖停下來給警察開罰單是趴帶?
勿以惡小而為之.
之前新聞有報..
飆車族/毒販/心虛騎士 被攔檢逃逸,摔死了家屬還怪警執法過當.
有這種家屬, 難怪從小給小孩的教育觀念就失敗.
要等到飆車族砍人之後才來抓嗎?
雷纏爆頭. 剛好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