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論怎麼樣,開車去推撞別人就是不對(不論今天是汽車推撞機車,還是機車推撞汽車)
動手的一方一定會先有錯。

真的被挑釁,你可以不爽,可以對對方閃燈,可以按喇叭(按久一點),可以把對方攔下來理論
但是用車去撞人,就已經是牽涉到蓄意傷人了。
敢傷人,就賠錢,很簡單。

是不是計程車司機,年紀多大,倒不在考量範圍之內。

已經告上它了
懂法律的大大 是否能交交該怎麼在法庭應變嗎?
還有求賞 最多可以到多少呢?
我怕朋友吃了虧 該賠的沒賠給他
告死牠 告死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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