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偷拍了!...106國家級追焦照...形容的真好!

不行!道路交通處罰條例有明定要有警告標示!沒有標示違反行政程序!

如無明顯警告標語卻以隱匿的測速照相儀器逕行取締!不符誠信原則!

但通常此類取締如無自行舉證,也只能乖乖吃罰單了!
如有舉證且進行申訴也有很高的機率被被監理單位駁回。

通常必須上到法院,才有較高的機率翻盤!

說實在的...這種路限速40...真的有點低說..又不是巷子= =台灣道路很多地方的限速都怪怪的(不是鼓勵超速啦..當然板主超速有點大~哈)因為台灣道路限速都是20~30年或更早定的..我想很多地方限速都要修改..畢竟現在的汽機車和以前...進步很多~不是嗎?...高速公路很多限速都修改了(進步了)那一般道路也要改阿~*
個人認為..像板主這種路..可以開放到..50km ....
限速40km...真不知要怎騎=

nike1818 wrote:
怎麼我用google...(恕刪)


其實是有的,大約500公尺前,在25.02054,121.71418處有一面鏡子,
旁邊電線桿上有面黃底黑字的牌子:常有測速照相
SSN774 wrote:
其實是有的,大約50...(恕刪)


真屌~這牌子說大不大說小不小!真尷尬!

幾年前敝人朋友遭到超速照相取締,由於是在過往不曾出現過測速照相的路段被移動式儀器所拍!
印象中也沒出現過警告標示!所以特別沿路去巡了一遍!

結果有標示,但看了差點沒笑死!因為那警告牌實在太經典!
那是張只有直式半張A4大的警告牌,上面還有一大串字喔!前有測速照相請減速慢行。
由於擠了一堆字,所以大概離到10公尺左右,便會看成是一張橘色的紙和中間一團的黑色。
看得出來是自己印出來然後護背後貼在板子上,用鐵絲纏掛在路燈桿上!(可見是極精銳機動式警告牌)

後來把那個警告牌拍照回來申訴後就撤銷免罰了!
連上法院都不用。因為那牌子實在是太小太不「明顯」了。

朋友 如果會想幫你分攤
就真的是好人...
如果是拍拍屁股 笑笑的
我看...你就乾願意點
自己當作花錢消災吧!!
話說我跟版大有類似的遭遇

上禮拜四跟我有9年交情的好朋友

特別早起載我到台中火車站坐車時候

就在到車站最後一個紅綠燈給他紅燈右轉

就這樣請了一份西堤給國家

事後我要跟他1/2他還不願意拿

真的給他很不好意思
你應該謝謝你朋友才對
如果你沒有載他的話
你應該會超速更多...

SSN774 wrote:
請大家用孤狗map街...(恕刪)


這實在太酷了!不會Google的車也被開單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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