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記得以前國中公民課時有教到:現行犯人人可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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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承認那個人就是你XD

graffitiboy wrote:
就在剛剛
小弟正要出...(恕刪)
=^^= wrote:
我記得以前國中公民課...(恕刪)

民法並不適用..
隨便逮捕別人,已經觸法
看完各位的回覆

我現在心想

幸好我沒有出手搶他的相機,搞不好落個搶劫罪

幸好我沒有驅上前告訴那位小姐有人在偷拍他,搞不好他也不在乎

幸好我沒有錄影起來拿著去警局,搞不好警察根本不鳥你

幸好我沒有上前阻止他拍照,搞不好他有刀或槍,把你一槍KO

結論:
現在這種社會,自己顧好自己就好了,看到不好的事情當做沒看到
不然還會被人酸,什麼都沒做上來這發文幹嗎?
graffitiboy wrote:
看完各位的回覆我現在...(恕刪)

是提醒你對任何事要有萬全的思索,滿腔的正義解決不了什麼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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