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nny-lin wrote:
不是不罰,是超速規定...(恕刪)
嗯~~
之前有另一篇新聞跟板主很類似..
也是超速11公里.只不過地點在高速公路上.
剛好車主也是申訴,結果法院判決也是免罰.
原因跟上述很類似,測速器有1%的誤差.
至於一堆人說超速一公里也是超速,也可以罰...

樓上已有人將法規po出來..那些10%
Encoding wrote:
那些說10%的
麻煩去把法規看清楚好嗎
別再傳10%的謠言了
寬限值就是10公里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
第12條
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而未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秩序或發生交通事故,且情節輕微,以不舉發為適當者,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得對其施以勸導,免予舉發:
十一、駕駛汽車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未逾十公里。
另外
速限50公里
只要時速51公里就可以開單了
因為超速1公里也是超速
法規寫的是得對其施以勸導,免予舉發
而不是應...(恕刪)
個人積分:13分
文章編號:3506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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