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機車待轉區.因該打什麼燈

我也是對這個問題疑惑很久
我認為要待轉應該還是打左轉燈比較恰當吧

畢竟現在大多數的騎士都知道要左轉需要去待轉區
那到待轉區的騎士目的也是要左轉
當打左轉燈時,那除非違規逕行左轉
應該是要到待轉區去等待

第一次回文
請多指教餒>"<
http://www.thb.gov.tw/tm/menus/Discussing/thbtaketnl/DiscussDetail.aspx?key=24899



一、有關 台端詢及準備2段式左轉時是否需使用方向燈乙案,查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89條第1項第6款規定:「起駛前應顯示方向燈…」、第90條規定:「駕駛人駕駛汽車,應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並服從交通指揮人員之指揮。」、第91條第1款、第2款、第4款、第6款則分別就「行車遇有轉向、讓車、變換車道等情況」規定燈光之使用、第97條第2項規定:「…於快慢車道間變換車道時,應顯示方向燈,…」、第101條第5款規定汽車超車及讓車時:「五、前行車減速靠邊或以手勢或亮右方向燈表示允讓後,後行車始得超越。超越時應顯示左方向燈並於前車左側保持半公尺以上之間隔超過,行至安全距離後,再顯示右方向燈駛入原行路線。」、第102條第1項第4款、第5款則定有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轉彎時方向燈之使用方式,故自應依上開規定使用方向燈。爰此,本案機車2段式左轉是否需使用方向燈,應考量實際行駛狀況(例如是否變換車道或僅直行至停等區準備進行左轉)而定。



91條

行車遇有轉向、減速暫停、讓車、倒車、變換車道等情況時所用之燈光及
駕駛人之手勢,應依左列規定:
一、右轉彎時,應先顯示車輛前後之右邊方向燈光,或由駕駛人表示左臂
  向上,手掌向右微曲之手勢。
二、左轉彎時,應先顯示車輛前後之左邊方向燈光,或由駕駛人表示左臂
  平伸,手掌向下之手勢。
三、減速暫停時,應顯示燈光,或由駕駛人表示左臂向下垂伸,手掌向後
  之手勢。
四、允讓後車超越時,應顯示右邊方向燈光,或由駕駛人表示左臂向下四
  五度垂伸,手掌向前並前後擺動之手勢。
五、倒車時,應顯示倒車燈光,或由駕駛人表示左臂平伸,手掌向後並前
  後擺動之手勢。
六、變換車道時,應先顯示方向燈光或手勢。



欲左轉待轉依規定應該是從中間到或最外道騎入待轉格,偏向直走或向右變換車道

方向燈是讓後車得知車子的下一個動向,所以下一個動向如果是偏右就打右轉燈

不一定是右轉彎才得打右轉燈,左轉彎打左轉燈。

一般看到前車打右轉,後車除了慢下來外習慣性應該都往左偏,反而會很危險(這算生理反應吧

實際上如果要待轉,正常應該於進入口前就得自己偏向最外道,接著直行到待轉格,而不是在交岔路口才轉向 ... BUT 台灣的交通號誌根標線實在是...
打左轉幹麻? 你要左轉? 你在左轉之前是不是還需要靠右邊待轉?
你看到前方的車輛打左轉燈,你還會騎到他左邊嗎,騎到他左邊跟他碰撞?

打右轉燈讓後方車輛知道你是要靠右邊,你再滑到待轉格不是比較恰當?
打左轉燈靠右邊,這不就跟一堆路上的長輩一樣閃著左轉燈在最右側慢行一樣
詭異的行為

jim77639 wrote:
沒有待轉格 一樣要待轉 這是常識


很顯然 你的常識是錯誤的...
突然覺得 01人多了之後 一堆社會功能障礙患者也多了起來
請問那些說要打左轉燈的

當你看到前方有一台車打了左轉燈,你會往哪邊閃避?

別笑死人了
哈哈
政府口口聲聲說待轉是保護機車騎士,
結果光待轉要打什麼燈,政府卻沒有一點宣導。
靠右當然是打右轉燈,我知道這很令人疑惑

但台灣官員就是這麼瞎、左轉硬要你靠右...
caose wrote:
個人進入機車待轉區 ...(恕刪)


快到待轉區開左轉燈是對的

因為他要換左方向待轉

要右轉才開右燈

法規來說

兩段式左轉實際上是兩個直行 一個轉彎

一堆人駕照考假的嗎???

方向燈是你要變換車道和靠邊,靠哪個方向
讓你去警示他人的作用

台灣待轉格受限於道路的設計,都會偏右
你打往左的方向燈,然後車往右靠
撞到的缺失絕對都算在你的頭上
不信可以去撞撞看看

每次遇到這種往右靠,方向燈卻打向左的人
腦袋都不知道在想什麼

給你方向燈幹麻???當定位燈用嗎???
一點邏輯也沒有......
看前面許多人的回文就知道這些人平常變換車道都沒有打方向燈的習慣

並不是只有要轉彎時才要打方向燈好嗎???

你要待轉時打左轉燈車跟在你後方的哪知道妳是要向左變換車道還是要待轉?

要是我跟在你車後方也要待轉,看到你打左轉燈

我會判定你要向左變換車道,因而騎到你右方準備進入待轉區

這時你也向右進待轉區不就撞在一起了???

之前在路上路上還真遇過一次這種情形

幸好我速度夠慢煞車又夠靈不然不就被這些亂打燈的害到吃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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