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你們訂購契約裡面有"毀約"罰則嗎??
沒有訂定罰則你怎麼去求償??
請問你何時要去告
記得要通知媒體去拍
GSII wrote:
事已至此~就依法行事...(恕刪)
峯歌 wrote:
合法交易要點:「你情我願」
現在很明顯是下訂單的人咬著不放,
廠商可以提出是非蓄意的人為疏失,
在這條件之下,...(恕刪)
JackChris wrote:
如果廠商真的出貨,GOMY也可以以
民法第179條《不當得利》
民法第179條:「無法律上之原因而受利益,致他人受損害者,應返還其利益。雖有法律上之原因,而其後已不存在者,亦同。」
跟樓主求償......(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