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被撞的還要關心撞人的阿(文長~) 現場圖在#45樓.....04/22超級火大更新

如果樓主是停好好的被撞,我也覺得撞人的本來就應負全責,包括自己身體的任何傷害.
樓主就等判定就好,到時就可跟那位番仔說,可是你說的啊!
恩....
先不管路權怎樣 (雖然看樓主自述是靜止車被後車追撞)

對方有受傷
樓主基本上還是會被提出過失傷害告訴 (對方夠機車的話)

所以建議樓主
除非有把握肇事責任為0%
否則樓主這方也趕快看那天是否有因這場車禍而受傷
趕快去驗個傷
以防對方硬要走法院時會用到 "這很重要喔"
k_schumi12 wrote:
恩....
先不管路...(恕刪)


如果小弟真的確定沒有肇責

對方硬要提過失傷害的告訴

那有沒有反制的方法

例如:反控誣告之類的
板大跟我一樣可能也是比較單純善良的人.

當時可能較怕麻煩或嚇到,沒講清楚後續處理.

台灣社會就這樣,當下若沒大聲或聰明反應快,你就輸了.

以前就被休假死阿兵哥開車路口未減速撞上,我騎在幹道被撞飛10公尺.像流氓的警察(真的衣衫不整...)只叫我快和解. 結果只修了車,付了2次醫藥費. 後續他說要匯的後續醫療3,000元也不見鬼影. 我當時年輕,沒"灰"下去. 現在的我就會打去部隊搞黑他.

在保險品質,司法效率還不如歐美的台灣,被撞覺得賠不夠,撞人的覺得你坑我. 永遠在諜對諜,能拖就拖.

以前室友在高速被酒駕追撞,事後談賠償對方還找黑衣人站台. 以前同事騎車追撞前車,還怪前方突減速,因他爸懂法規覺得要硬凹,寧願上法院也死不賠,........(不好意思罵他騎快沒保持安全距離)

在台灣這落後社會,自求多福.............
Mess with the best, die like the rest, fuckers.

從路邊撿來的 wrote:
如果小弟真的確定沒有...(恕刪)


首先,可能要潑一下樓主的冷水...
要"完全沒有"肇責...
可能有點難,因為交通事故的判定,
很少有100%的甲方或乙方...

不過也不是不無可能啦...

如果樓主100%無肇責成立的話,
過失傷害自然就敗訴了,
因為過失傷害的前提是"過失"
如果無肇責就是無過失...
無過失自然就無過失傷害的理由了...

如果還是起訴成功...
那...樓主~您該換個律師了...
不需要和肇事車主說那麼多,因為你是在等紅燈狀態下(非行進間)被撞,所以不管怎麼都是對方輸,因為你上下班需要依賴機車代步,你可以告訴他,若最後你勝訴,從事故開始到判決出爐這段期間的損失(機車無法使用,需以其他交通工具代步的費用)都必須由他負擔
基本上~

從後面撞人的一方~~~輸!

到時只是判被撞者是否有過失

多少再來加減賠償~

不必跟對方逞口舌~

要進法院,就是看證據!
敗就敗,人生的目的就是敗到最高點,不過要先賺錢才能花錢喔!
我之前被後車追撞

他還要我賠他財物損失勒

還恐嚇我說什麼有朋友有勢力

最後還要把我跟保險申請幫他付沒有健保卡的醫藥費拿走
tinuvas wrote:
後車撞前車,8成以上是後車的錯

一、未注意前方路況
二、未保持安全距離

就這兩點 不管你前面是烏龜車、急煞、突然停止還是啥有的沒的
通通都是後車的錯!

走法律的話,時間比較久,不過總是會有遲來的正義
之前我太太也是被撞,對方也是態度很差
最後走法律,雖然遲了快一年
最後也拿到六萬的賠償,以及對方被判60天

拿到判決書只有爽一個字能形容!...(恕刪)


其實台灣的交通法規真的是有問題,小弟之前的案例,還被恐嚇,尤其是車禍後警察筆錄後要互留對方資料,難道不能由處理機關協助連絡嗎? 如果人家有心要糾纏你,你家裏地址、電話都在人家手裏,不是很ooxx ,結果我又一念之仁,沒在法庭上告到底,和解了事對方又裝死沒拿到全額,現在看到傷口疤痕時,心裏還是很幹....

沒辦法,上檢察庭時,聽檢察官說了對方前科有詐欺和殺人未遂,被嚇壞了。加上也真的沒空一天到晚要出庭...所以保險買多一點,有事時請保險公司幫你處理,....有買有保庇。
熱騰騰星期天剛出爐的實例

我星期天才在國道閘道口停等紅燈被後車撞

我給他兩個選擇:
1.我要求保桿全烤漆 , 當場付我錢和解
2.叫警察 , 後面保險公司處理

肇事車主原本不同意我當場開的價碼

警察來現場做完酒測準備下筆錄了

再次跟肇事人確定要不要跟我和解

國道警察跟肇事車主說:
筆錄下去就是要先開一張未依規定保持車距的罰單
除非你能證明前車有不當駕駛
不然一定是全責
你自己想清楚

他聽完
馬上和解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0)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