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不可行.一堆人連停自家車庫都懶得架中柱了.側住一踢人就走了,多有效率!機車就是便宜(無論稅金,罰金,車價),所以大家都隨便,在台北或許還比較多人遵守規定,出了台北連停汽車要收費就有人不能接受了,機車不就是會動的腳踏車,需要管這麼嚴嗎???當一台125要賣18萬的時候,你覺得他會不會架中柱!你覺得他會不會很擔心車子停太近會刮花!你覺得他會不會很在意我付一格停車位的錢為什麼只能停半格!當125一台要賣18萬的時候會滯銷嗎?不會,因為在怎麼算其一台125去上班上課遠便宜於開一台汽車去上班上課!LP捏著也會去買啦!套一句報告班長的話"給你方便你當隨便"
bruce300 wrote:當然不可行.一堆人連...(恕刪) 一台幾十萬的車子還是有人會不注重它的外觀所以就算給他一台機車十幾萬他還是一樣的會愛惜車的就算一台三萬他還是視車如命不愛惜車的你賣再貴他還是只要會動就好
dontgo wrote:速克達機車其實很方便...(恕刪) 我車子架了中柱.....傷了後照鏡(我車已經頂到人行道才架...一樣有白目撞倒我的機車)最誇張的...連後擋泥板都整個撞斷掉.....所以......我只有在我家這不架中柱.....一定側架.....不是方便....只是太多技術爛的駕駛剛好都住我家那
支持沒力撐起雖然是藉口,但是我覺得可以多加宣導雖然若以執法的方式,會改善的比較快現在我已經練起,如何不下車就可以將車子中柱了!畢竟有時候只有中間車位,要下車都很困難了,何況是踩中柱。ps:我的車是SYM RS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