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撞大七"事件之救護觀點

如果是我我可能也只會幫忙打電話叫救護車
撞成這樣誰也不敢去動到傷者吧
而且都受傷這麼嚴重了 當然還是等專業的人來救護還是比較安全
如果就算自己本身懂醫 但也不會真的過去幫忙
因為如果傷者就在我的操作之下有何傷患或更嚴重的損傷
可能被告到死吧 要怎麼賠都會賠不起的

現在只能替傷者加油囉!
然後呼籲別再闖紅燈了
台灣有"善意救助者免責法"即好撒馬利亞人法(Good Samaritan law)嗎?

如果推動這項法律或許可以為這個冷漠的社會注入一點暖流...

像現在遇到車禍都只敢幫忙叫警察而已...
我是現職消防員
我會建議大家可以的話打個119就好
畢竟很多民眾自我意識過高認為他自己才是對的
我就遇過在車禍現場我們跪在地上作固定術要上頸圈
一台摩車車經過就烙下一句-->人都受傷了還不趕快送醫跪在那裡幹麻
太多太多讓人心寒的案例

以前剛畢業的我會在車箱裡準備一組常用的急救耗材
但有次幫路邊一位騎單車的阿伯反而被說是我撞他的
去處理的員警也一開口就說是我撞的
當下一把火就燒起來了回說:學長,你這樣我可以投書你喔
然後就把胸前的行車紀錄器拿給他看,才躲過一劫
那次之後,女友就叫我除非是很嚴重的車禍,其他的就不要去雞婆幫忙了

現在社會變了
連救護人員都會被告,救護車嚴重濫用
所以以我的看法是拿起手機打個119就好
不論是隨意移動導致受傷惡化
或是事後公親變事主
對自己才是個保障

Brian.liu wrote:
我本身是緊急救護員~...(恕刪)

唉~~~~~~,回去小學再重讀吧
我是覺得..

意外在發生時,可以幫忙。
在路口我都會幫忙路人看有沒有汽車駕駛沒有注意到過馬路的人
有幾次還真的被我睹到,順勢按了喇叭,汽車駕駛才緊急煞車
(感覺應該是沒有在看前面的樣子)

或是意外出現時,有人需要協助。
例如被車壓住,確認現場狀況回報119,或是幫忙處理交通流量(但這個我覺得沒經驗也辦不到)
這樣的幫助是沒有問題。

但是傷者千萬不能直接碰觸,就算對方是清醒的也不行
不然..事後出問題..搞不好責任就在你身上了。
lina60 wrote:
唉~~~~~~,回去...(恕刪)

你哪間小學的?報一下.老師有教?
白色可可亞都說是直譯而來的...
就不信你多有
重點是甚麼都搞不懂
~~~~~~~~~~~~~~~~~~分隔線~~~~~~~~~~~~~~~~~~~~~~

不過話說回來~真的~雖然是專業人員但是手邊沒器具,挺沒安全感的.

馬瑅露西 wrote:
那可不是"憐憫心、熱心"就能處理的
...(恕刪)


同意
打110 or 119電話報案應該是有手機的人都能幫忙的~
另外, 手機有拍照功能也可留下現場影像協助釐清肇責~
450D + 18-55mm IS + 55-250mm IS & Canon A80 & Life for fun !!

Running_Ice wrote:
不能同意樓主更多了

Brian.liu wrote:
請問一下你不同意樓主的哪句話呢?


英文教學
I can't agree (with you) more.

字面上是我沒法同意你更多了,意思就是我非常同意你

現在已經是常見到的慣用語了。


legendxch wrote:
英文教學I can'...(恕刪)

我知道了阿~
英文字面覺得是...我不同意你的意思(但是這是錯的)
但事實英文的意思是...我非常同意你的意思(這才對)
如同您說的變成~網路上的慣用語了
起初我從字面上看而已~我後面又有發文說我知道了阿QQ~
但這不是重點了~只是那個lina60可能在炫耀他小學老師有交吧...(最好老師會這樣教)

心存善念, 但也要保護好自己.

最好有人可作證再打 119,

聽朋友說, 原本好心打 119, 結果 "好心被雷親", 被咬是肇事者,

還要自己找證明自己不是肇事者, 家屬知道後也..., 心寒

這就是台灣的社會.

現在有行車記錄器, 就不用再擔心被咬. 但朋友的心已冷. 我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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