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ntacles wrote:積極抓如果又發生這種...(恕刪) 所以結論是守法的該死 違法的大聲正直的窮死 貪汙的好野死犯罪的有人權團體保護 被殺的啥都拿不到然後選來選去都是那2顆爛蘋果 這就是台灣...........像這次美國槍擊事件 若你幫開槍的說話 說他開槍有理由怎樣怎樣 下場會是如何?保證一起被接受調查 說不定被牽拖到當成共犯??若有個按鈕可以讓台灣沉下去 自己應該毫不考慮就會按下吧..........
navy044 wrote:這樣說很沒陰德,不過...作家長的自知理虧所以受訪時都不願露臉。(恕刪) 樓上的大大,我是看壹電視的,他們的家長(父\姐夫)有露臉喔.不過我是覺得總是二條人命,不論他們的行為多偏差,這二個小孩總是家長的心頭肉,我能夠瞭解家人的傷心.小孩做錯事了,因此賠上生命實在不值,像很多樓上的大大講,不就是罰單嗎?只能說教育的某一個環節出現了問題,發生問題了,當事者還是先多想想是不自己做錯了,責怪別人實在於事無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