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d弟 wrote:
這個會驗嗎?????...(恕刪)
前陣子才去驗白牌機車,驗車費200
監理站驗車處總是大排長龍,幾乎全是白牌車.
白牌車不是免驗?可是為何老是大排長龍?
哪天在路上遇到眼紅的人,拍了照檢舉擅自變更車體,光是找原廠新料裝上再到監理站驗車,就搞翻了。
有機會去看看怎麼驗車吧?
驗車時必驗燈光,當驗車員看到與眾不同的後土除,打槍的機率肯定非常高.
第 39-2 條
機器腳踏車申請牌照檢驗項目及標準如下:
一、引擎或車身號碼與來歷憑證相符。
二、前後煞車效能合於規定。
三、前後輪左右偏差合於規定。
四、各種喇叭合於規定且不得裝設可發出不同音調之喇叭。
五、各種燈光與標誌應符合附件七規定。
六、車輛型式、顏色與紀錄相符。
七、左右兩側之照後鏡、擋泥板合於規定。
八、各部機件齊全作用正常。
九、不得加掛邊車。
十、小型輕型機器腳踏車車輛空重(含電池)應在七十公斤以下。
十一、小型輕型機器腳踏車之輪胎直徑應在三百公釐以上,四百二十公釐
以下,輪胎寬度應在七十五公釐以上,一百公釐以下。
十二、小型輕型機器腳踏車之超速斷電功能應合於車速超過每小時四十五
公里,電動機電源應能於三秒內自動暫停供電之規定。小型輕型機
器腳踏車之故障斷電功能應合於控制系統超速訊號輸入線短路或斷
路,三秒內電動機電源應能自動斷電之規定。
十三、車輛尺度應合於第三十八條規定。
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定期檢驗之項目及標準依前項申請牌照檢驗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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