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u_saii wrote:
轉貼 YAHOO知識...(恕刪)


這種文只是單方面的一面之詞,實在無須隨之起舞!
現在警車上都有行車記錄器,事情的真相只要調出來看就可大白了!
至於找高雄市副議長....他不是昨天才被告嗎?自身都難保了,哪有空做選民服務啊!
活在台灣每天都有人自打嘴巴!如果你弟真的懂事警察攔檢就停車就好了在怕什麼?警察在台灣已經被看衰小很久了,沒犯法就不需要怕警察,至於警察的行車記錄器有利警察的他們就會公佈,要不然警槍掉了的影帶公佈一下如何或者翁奇楠的影片我也很想看一下,最後台灣人的駕照是如何考的?昨天晚上聽說又有摩托車騎上頭城收費站,前天晚上有一位天才女性逆向撞收費站的閘門,這些人的駕照到底如何考的?
再補一件事,那位被警察背背撞的行車記錄器如果你是警察自然會讓它消失吧!去告他然後跟檢察官要求保留證據,多聽陳揮文的節目就會了解社會事。

magiQ _ Q wrote:
美國又沒有禁行機車踹...(恕刪)



挺有道理的
可能住在井裡的交通部官員覺得
人家是
"高級美國人....
我們國情不同喔!!"

其實高速或快速道路在規劃時
將機車行駛列入考量
妥善安排及可
如此可大大減少市區平面道路汽機車流量
有益交通及環保改善
這樣的邏輯與時實踐
歐美不算
光看亞洲北從日本南到馬來西亞
大概只台灣與中國
是反對機車上高快速道路的
國情果然與其他地球人不同??

因應能源資源短缺及環保與便利
個人小型載具是各大車廠未來的重點目標之一
其實機車就是最簡單達成的途徑
很多觀念應該要跟上時代
別在食古不化
臺灣加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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