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秒內~連六台機車闖紅燈~竟然中間有一台無法檢舉~是有鐵布衫金鐘罩嗎?!

檢舉魔人通常都有反社會人格

qwert2426 wrote:
有一天在一個路口等紅...(恕刪)

theai10 wrote:
照你這樣說,鄉下地方...(恕刪)


準則是人定的不是神 有錯改之 非常合理

對於死抱法規 講得理直氣壯之士 請查 五隻猴子

高速公路公路速限不就從90改到110 大家都開120 照前法 不都該罰數千

醒醒吧 號誌回歸號誌設立的目地

不然和那位 沒常識的法匠一樣 淪為人之笑柄而已
建議一人一私訊請檢舉魔人來協助檢舉真的對社會有正面幫助的事!魔人我們會感恩你
這個路口上班時間AM7~8

機車根本沒有在停的
停了反而危險會被撞

30秒因該可以超過50台吧....
換台北市長信箱試試看
換不同管道應該就有機會

阿比逼 wrote:
我看到盲點了~~~
因為...(恕刪)

我也看到了
這個不是現在才有這好處的
從吳宗憲當主持之後整個社會都變了
從那時候就開始只要是你說的這個都很吃香
連臨檢看到這個馬上放行或是跟他哈拉交朋友
行車紀錄器剪接加上舉發都得花時間,況且這樣只提醒了六個人的生命安全,

建議樓主針對大台北市所有模糊 標示不明確的號誌 標誌提出建議給市政府

相信更有成就感 救更多人性命,或許能當選好人好事出面領獎

qwert2426 wrote:
有一天在一個路口等紅...(恕刪)


因為警察如果用你的相片逕行舉發.....一定會被申訴(基本上成功率9成)

警察接到你的案件...如果通過了..送到審查單位也會打回票....

基本上檢舉成功機率很低....為什麼?


因為你的相片證據力不足..也不合乎規定(其中有一台OK)

沒有停止線前車輛跟燈號的相片> 最重要的這一項

就算紅燈越線也要停止線燈號...













這是標準案例...


davis0725 wrote:
不知道有沒有在這邊看過闖紅燈的機車被撞飛

至少我有看過!!

雖說沒有死,但那傢伙要自殘卻拖別人下水

也算是造孽!

還有,我騎車,雖然現在比較少騎
但這段路我騎到現在也差不多30年
這邊紅綠燈停一下不會多花多少時間的!
)



你看錯路段了吧

這邊機車又不能直行,只能右轉
橫向的汽車並不會一直開過來,而是都是差不多300度迴轉往北安路走
這裡機車要給誰撞飛??


再者
這個路口絕對沒有30年
這路口,這個橋改了很多次了
30年前這條橋蓋了嗎? 那時候好像還是中山舊橋吧

buyd80 wrote:
你看錯路段了吧這邊機...(恕刪)


這個路口直行只能到待轉區(上圓山的)

沒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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