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綠燈右轉 擦撞到一名工人,對方左腳擦傷沒倒車,我汽車~對方機車
而我離開了現場,因為我也根本不知道! 他的左腳擦到我的汽車後保桿
警方來做了筆錄,對方其實是想坑我~一下就說機車撞到((我車身沒事))
又說腳受傷不能工作 要我賠他4萬!我叫對方提出證明,對方就說他是沒勞保的,無法證明
後來我跟對方要了""他名子的帳戶""先匯了3千給對方當醫藥費~!!
((以後要告,你還有證明說你有先給對方醫療費用了)) 千萬不要沒憑據的拿給對方~
之後就上了一次調解~一樣開4萬! 連我的保險公司都無奈了~~
之後~耗到過了半年的刑事訴訟,我就沒事了!! 民事就隨便啦!!
另外一點跟你說~ 這種過失傷人,你可以去看一下新聞~最多判個 """半年"""
通常都能易科罰金....所以不要讓對方獅子大開口了
這個案例是更誇張, 汽車往前行進中, 後面第一輛機車與後面第二輛機車相撞,
但是駕駛沒感覺到任何異狀, 後保險桿也沒擦傷, 只聽到機車相撞的聲音,
結果, 這兩個機車騎士的家人就提告說汽車車主肇事逃逸!
目前這案子仍在進行中, 也已經請律師了!
監視器錄影可以看到汽車是行進中, 機車在汽車後方, 汽車也沒踩煞車, 正常往前行進, 然後後面兩輛機車相撞!
我能體會這兩位機車騎士家人心裡的傷痛, 但是, 是非對錯總是要分清楚,
試問, 一輛往前行進中的汽車在不踩煞車的情形下, 如何去撞後方的騎士, 我不知道全世界有哪個人
有辦法做到這樣的特異功能 ?
錄影與照片都已經很清楚了, 但是這兩位騎士的家人堅持要提告, 我想,
一方面是他們不想承認機車騎士有錯, 一方面是想趁機敲詐一筆!
現在就等開庭, 如果最後的判決是汽車肇事逃逸, 那也代表告訴大家一件事,
在中華民國騎機車在汽車後方車禍, 即使汽車無任何異狀, 依然可以告汽車肇事逃逸, 因為已有判決案例!
大家缺錢時, 就如法炮製一下, 到時候我會把判決書提供給各位參考.
這個國家最大的問題就是太多人是非不分, 反正千錯萬錯都是別人的錯,
出門在外, 自己得小心點, 無緣無故也會成為被告!!
PS1: 我非肇事者, 相關資料不在我身上, 所以無法提供相關圖片, 我只是陪同去警局做筆錄與查看相關錄影資料。
PS2: 更扯的是, 警察當下也認為汽車肇事逃逸機率較高, 我都覺得, 錄影畫面已經那麼清楚汽車在前, 機車在後了, 為什麼連警察也認為是汽車的錯, 我無法理解? 這個國家到底出了甚麼問題?
netker wrote:
剛好最近身邊也有類似...(恕刪)
引用大大的案例
我個人搜尋網站的見解
肇事逃逸與誰對誰錯 是沒有關係的
其目的是為了受傷的人 在第一時間得到照護 減少傷亡
因此 只要知道有出車禍 而沒有叫救護車 都會被算肇事逃逸
那旁觀的路人 沒報警 是否算肇事逃逸?
甚至有些文章有寫道 判定的方法 不是以當事人的感覺
而是以第三者的角度來判斷 (個人滿質疑這件事)
也就是說 當事人就算不知情有出車禍 就開走了 也可能成立肇事逃逸
肇事逃逸給一般人的感覺 都是很負面的 惡意的 且嚴重的
我的案例 對方擦傷 甚至都還沒開庭 傷勢就痊癒了
如果因為這樣 背上肇事逃逸的罪名 我個人是覺得很冤枉
以上的認知 如果有錯 也請各位大大幫忙修正 指導
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