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dy51106 wrote:這應該是警察要證明的吧,外二車道是暢通的可以走的。今天我是被動警察是主動的,是警察要提出證據來駁倒我的言詞吧。 警察已經提供了你違規的證據了就是你騎在禁行機車道上的照片你要申訴應該是你要舉證是因為什麼原因會騎到那邊你的言論當不了什麼證明
a901922001 wrote:自從換了黃紅牌後這種鳥罰單就再也沒收過了不然真的很幹...(恕刪) 所以政府對於機車路權的態度就是,拿錢來換路權,沒錢?乖乖去旁邊玩沙吧,隨便弄幾條禁行機車罰你只是剛好而已。
那邊真的外側車道會有臨停在過去一小段路加油站那有站牌有人上下車 公車得從內側車道切到外側且中山路上 附近三個站牌算是很靠近以原PO被拍的地點附近站牌「埔墘派出所」上一站「埔墘」剛離站 有人按了下車鈴路上車流一多 司機通常就在中間車道行駛 不太會將車開到內側車道300~400公尺左右的距離 要司機切到內側在馬上切到外側 因為在過去就是光復橋 算是聯外要道有時會在那邊看到 臨停的臨停、排隊加油的排隊加油、公車要停靠站的停靠站然後其他車輛很悲劇的被卡住....
我懂你的無奈,那一排紅線,天天都有一堆違停,三個車道,減少掉一個車道了。這照片明顯就是從警局裡面拍的,警察不抓違停,躲在樓上拍,大量的公車又佔掉一整個車道,那一段,公車又整個要準備靠右停,機車族群被擠壓夾殺,只能往左閃,非常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