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2917 wrote:嗚!嗚!嗚!今天上班...(恕刪) 您接下來的動作...等交通裁決出來(最晚30天,他會判定雙方肇事責任)警察有到現場拍照吧?(紅色單子要留好)依圖來看它應該是已經切到你車道了?"汽車右前輪上的那片板金有兩處凹陷"...碰撞點在前,所以他沒讓你轉彎車輛要讓直行車輛←這條可以讓他閉嘴跟你情況一樣,但是比你嚴重的路人留
我覺得我遇到的很扯...家裡比較偏僻...只有一線道這時前面汽車停紅燈不少台...機車從右側是可以輕鬆過去的..當然因為變得比較狹小時速30~40之內..結果沒幾秒撞到人一個媽媽過馬路不看路直接朝我衝過來雖然煞車了但是還撞上去了..害我翻倒......他當然也倒在地上...我問他你到底在幹嘛...他跟我說了聲對不起...我才轉個頭牽車...人就無影無蹤....這位太太...是家裡失火了非得要這麼急嗎...連檳榔攤的都跑出來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