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氣量550cc以下兩輪之汽車,行駛快速道路罰則?

米咖 wrote:
怎麼有人腦筋轉不過來,還一直在盧東盧西的?

行政命令已經打了一巴掌了

第 95 條 汽車除行駛於單行道或指定行駛於左側車道外,在未劃分向線或分向限制
線之道路,應靠右行駛。但遇有特殊情況必須行駛左側道路時,除應減速
慢行外,並注意前方來車及行人。
四輪以上汽車在劃有快慢車道分隔線之道路行駛,除起駛、準備轉彎、準
備停車或臨時停車,不得行駛慢車道。但設有快慢車道分隔島之道路不在
此限。


汽車確實有分幾個輪子的

哈哈~~不是轉不過來是沒看到
抱歉~~~
機車本來就是機踏車
法條有漏洞本就該爭取去修法
機踏車該遵守的規定也該遵守
我一直在說的本來就是發問該用機車比較不會造成誤會
而不是用什麼兩輪的汽車
汽車本來就有分幾個輪子
又不是每臺汽車都是四輪的

shiyang99999 wrote:

我的意思很簡單
我覺得即使討論法律
用兩輪的汽車也不太好
應該用機車比較不會誤會
畢竟用汽車會讓人到是四輪的~


我的意思很簡單

純粹想問排氣量550cc以下

兩輪汽車行駛快速道路的罰則

台灣的法規我也是"想"不通

直到去看了之後才恍然大悟

shiyang99999 wrote:
哈哈~~不是轉不過來是沒看到
抱歉~~~
機車本來就是機踏車
法條有漏洞本就該爭取去修法
機踏車該遵守的規定也該遵守
我一直在說的本來就是發問該用機車比較不會造成誤會
而不是用什麼兩輪的汽車...(恕刪)

機車是腳踏車....

多說多錯........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osiris1381 wrote:
我的意思很簡單

純粹想問排氣量550cc以下

兩輪汽車行駛快速道路的罰則

台灣的法規我也是"想"不通

直到去看了之後才恍然大悟

...(恕刪)

我或我們了解!

某人不了解一直在盧.....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osiris1381 wrote:
我的意思很簡單

純粹想問排氣量550cc以下

兩輪汽車行駛快速道路的罰則

台灣的法規我也是"想"不通

直到去看了之後才恍然大悟

確實臺灣的法律對汽機車的定義
以及法律的規定不完善
但是就我而言汽車就是汽車機車就是機車
法律那樣定義可以修法
但是發問用機車比較好
米咖 wrote:
機車是腳踏車.......(恕刪)


而且是掛power的機器腳踏車

並且速度不快所以歸屬在慢車

米咖 wrote:
機車是腳踏車....

多說多錯........

機器腳踏車

米咖 wrote:
我或我們了解!

某人不了解一直在盧.....

不是不了解
是我的意思您好像不懂
shiyang99999 wrote:
機器腳踏車...(恕刪)

還是一樣錯
高速公路內側為超車道請勿佔用! 全世界95%國家機車都可以行駛高速公路!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thegis wrote:
還是一樣錯

我說得法律歸法律的意思是法律把機車歸做汽車
但是法律並中沒有說機車是兩輪的汽車
而是說機車是機器腳踏車或是機慢車
如果對名稱不滿意可以想辦法請立委修法
我自己有汽車但是我本身很喜歡騎機車也是機車族
我喜歡騎機車環島
已經有十次以上了
您們的意思我大概了解
就是既然把機車歸作汽車為什麼有對機車有諸多限制
這個並不是您說我的機車是汽車路權就會來
還是要修法
我從頭到尾的意思就是不要用什麼兩輪的汽車
很容易造成誤會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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