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責他七我三 我很認命的牽車去修了六萬多小貨車老舊修理要兩萬多 殘值一萬
還得自己連絡雙方保險員和對方
年紀的大的老伯伯態度又差 又堅持我的錯
他說 警察的判斷和肇事鑑定都不能相信 他說的才準
還要我貼錢給他他才肯和解讓對方的保險公司理賠
我急著用車 上下班用
調解委員會上說定了我認賠四千 對方保險公司賠我七成 對方和解當天 他又反悔要我給一萬現金
嗆我有本事跑法院反正他不用上班時間多....
最後他的兒子拿錢給我叫我假裝是自己賠的 還跟對方道歉......(因為他年紀大是長輩..)
我覺得很納悶 這老伯伯兩年撞兩次 都仗著年紀大要人家認錯
一次兩次 明明是錯的 卻因為拿到錢 觀念上認為自己是對的 在路上還是一樣是危險駕駛
台灣好像都會習慣用情面來談法的事情
積非成是......很無奈~
該依法的就依法吧~ 更何況是態度差的
http://www.wretch.cc/blog/AlexQ 愛拍照的新手
要是我就記(或錄)下她的車牌,她說要走我不會說話!
之後再告她刑事上的肇事逃逸!!
賠更重~~~~~
版大住院住成這樣!~ 內部脾藏都斷了三截~~~
管她家境怎麼樣,有錢沒錢~~ 錯就是錯,該賠的還是要賠!~
除非對方的什麼也斷成三截~然後躺在醫院~
承受著就算復原也會有後遺症的結果!~
換成是我,沒有什麼理由,就是上法院也要對方賠~ 醫療損失及精神賠償+工作損失~
如果肇事逃逸更要對方被關~
沒有什麼好說的~
===========為什麼看到這篇我會那麼氣憤,其來有自~
我朋友是行人,走在路上被一場汽機車對撞的車禍波及!
汽車要左轉進巷,機車在對向道路直行,結果擦撞到直行機車,機車倒了之後就順著應力方向~
朝著我朋友滑過來!
朋友一聽到車禍碰撞聲,轉過身看,才不到一秒的時間機車就很快地滑到她腳下了!!~
腳部遭受撞擊,身體失去平衡,右肩狠狠的著地,跟著頭部著地~
很快的發現她的右肩疼痛不已~
結果,這場車禍害她的右肩韌帶斷裂!~
後來對方來處理的才糟糕!
一方面我覺得我朋友的父母也真的是...人太好!
在協調的時候,對方竟然找了民代來做協調,(汽車)肇事主坐在對面一句話都沒說,
那位很大條的民代卻一直說我朋友錯,不該走在路邊!!!! 啊是不會閃喔!!!!!!!!!!!
而且態度還異常兇狠!
我朋友父母求償30萬,結果後來只賠十萬!
天啊~ 我聽到這裡的時候! 我覺得這個傷才值十萬嗎?
結果,原來這十萬怎麼來的~?
原來是那個民代說肇事者的保險只賠付十萬!
所以...就十萬....就十萬....就十萬~~~
我朋友的父母真的~~~人太好!
竟然也答應了~
而且,聽聞機車方面雖然是無照駕駛,不過朋友父母聽說他很乖!
家境不好,竟然也不追究!~
更重要的是~~~在協調之前於我朋友住院期間!
機車車主連半次都沒來!~ 這叫可以不予追究!?
我去看我朋友的時候,遇見三個人從醫院出來要進停車場!
我正好把車停好,準備進醫院!
就聽到他們說: 這樣他們就不會告我們了!
我聽得糊裡糊塗! 結果我一上去看朋友,我朋友因手術後麻醉退了在大哭剛哭完!~
問朋友媽說肇事者有來看嗎? 喔,他們才剛走!有三個人來看!他及女友及他爸
我才明白剛剛在停車場遇到的就是他們!!
朋友媽說: 給了一個紅包! 我: 嗯? 多少錢!?
二千元!!
我: 呃...!!? 二千?
真的很無言~ (尤其是"他們就不會告我們了"的這種心態!~根本就不在乎對方傷多重)
...後來結局就是... 汽車車主賠路人(我朋友)十萬, 機車車主一毛都沒賠!
至今已經過了五年多,我朋友右肩上的傷在季節轉換或大力壓的時候會酸痛!
仍無法搬太重的東西!
嗯,賠十萬~ 這種錢我幾個月就賺到了! 這樣的傷才賠十萬!!!!!
無言,也無奈~ 朋友的父母真的是~~~~~~~人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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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該賠的還是得賠,版主要勇敢一點!
如果協調不成就是告!~~~~~~~
一但有案底
那他這輩子就別想了
2. 既然她態度如此,你也不需要浪費自己的時間
一個有熱忱又負責的人
不會這樣對待你
你列出了賠償又如何
你失去的時間收入種種
他賠過你嗎???也關心過你嗎???
你們太客氣了
不需要還去詢問對方何時有空
他們都不主動和你們聯絡賠償的事宜
你們又何必大費周章的還為了對方著想,還看他們何時有空???
相信我,從文中如果你敘述的是千真萬確的話
他們只會視你們為麻煩,而不會感激你們的原諒
3. 列好所有的賠償清單
請他們負責
不賠不回應
上調解
人不到,又或調解不成
直接告了
太多的憐憫,只是造成了你的麻煩罷了
PS: 這種知法犯法(無照駕駛)
撞傷人態度又如此的
將來不是恐龍檢察官就是恐龍法官
考上了對台灣也會是禍國秧民
所以為了台灣下一代的幸福著想
不需要什麼得饒人處且饒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