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LKEN wrote:大家請準備零嘴和飲料...(恕刪) FALKEN wrote:大家請準備零嘴和飲料坐好,聽我講一段神奇的故事 大大:真的要節哀我自從停在"機車停車格"被小人移出去格子遭拖吊後......每次停放機車後都會用手機照相 比較機車的地區 還黏張發票在尾燈
FALKEN wrote:大家請準備零嘴和飲料...(恕刪) 只要您不是第一次上來台北應該都能知道台北火車站附近除了停車格以外其他地方是不能停車的您所看到停滿滿的機車要馬是在停車格裡的合法停車不然就是等下午準備給人拖走的....(每到假日總會看到紅色大卡車從那滿載而歸)而且在台北要判斷會不會被拖基本上只要看看附近地上有沒有人用粉筆寫車號就可以知道大部分都是看得出來的只能說您來01取暖失敗回去再練練吧...
FALKEN wrote:大家請準備零嘴和飲料...900元我付的起但我實在嚥不下這口氣................(恕刪) 改一下錯字先,是付得起老實說...這故事一點都不神奇,但還是祝福你申訴成功
FALKEN wrote:大家請準備零嘴和飲料...(恕刪) 版主說:我今天發這個文好像是有個笨蛋亂停車在01取暖.......................你就是台北車站附近豈是能亂停車的地方何況你還停了一整天只能說你天停到京站地下室一天也不過30
FALKEN wrote:你比我更慘!!法律就是有很多灰色地帶讓人不解越辦才能越明...(恕刪) 哪來的灰色地帶?我看不懂你到底想表達什麼意思?交通法規有交代騎樓及人行道除設有機車停車格外一律禁停白紙黑字寫的清清楚楚套一句人家說的"抓到當給警察賺的 … 沒抓到算自己賺到"自己要停人行道上本來就該自己要有承擔風險的認知今天被拖吊了還想要去申訴?真的奉勸你省省時間努力賺錢還差不多如果今天你是乖乖停在停車格被人家移出去才被拖吊那你去申訴還有道理你這樣在這邊 PO 文還要鄉民來集思廣益我真的覺得你會不會太天真了?請不要說著冠冕堂皇的話來掩飾自己面對法條心存僥倖但是又被抓包的不甘心好嗎?慢走 ‧ 不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