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除禁行機車道!右側不安全!

路不平對騎士的安全威脅也很大
看到路不平,就會想到通報1999說

題外話!
orea2007 wrote:
你大概沒看過尖峰時間...(恕刪)


那不如改成
肇責責超過5成
不能告對方交通意外的過失傷害
畢竟只要機車vs汽車
因為這條自由認證的法令
很少人是無肇責
而大家也知道一定都馬以刑逼民

Thomas8610 wrote:
你不會停一下再騎嗎?...(恕刪)

你有去過台北嗎? 如果照你說的 那要到達目的地不知道要花多久時間了!!
還有一個很嚴重的問題

很多汽車都把車停到機車道

造成機車得跟汽車爭道

一不小心擦撞就發生了

高雄市鳳山區光遠路就是一個很明顯的例子

光遠路算是鳳山最重要道路之一

西接高雄市三多路中正路建國路

但是光遠路沿路很多車、攤販都佔用到機車道

但是從來沒有見過警察取締

NEVER~從來沒有

可能陳市長從代理黨主席到最近黨內選舉幹部太忙了

可憐了鳳山跟大寮要往市區的民眾
imking08 wrote:
重點應該要車速分流!...(恕刪)

MOMO爸 wrote:
我也贊成廢除,但是應...(恕刪)

真的...到時候出事 警察都嘛幫老人~ ~ 說他們賠不起 就算了!!
難道我自認倒楣- -
----------------------
題外話!~
不過警察違規懲處有沒有加重阿? 我在桃園 常常看到警察闖紅燈 紅燈右轉 雙黃線迴轉~ ~

die830125 wrote:
你有去過台北嗎? 如...(恕刪)


我時間多啊,我慢慢開阿。
所以你是要搶快就對了? 你為了搶快所以有人擋在前面就切來切去對吧? 什麼歪理,乾脆地上通通不要畫線,也不要有紅綠燈,整條路都隨便你騎好了,對了 這樣的話大陸的交通比較適合你,有機會去看看大陸人的交通,你應該會喜歡
chihyu2011 wrote:
乾脆學深圳
直接禁摩
沒有機車
這樣大家都安全了
每天看到機車路上左拐右繞的在車陣中找路
實在被嚇怕了.(恕刪)


大陸 很多大城市是禁摩

你一定沒去過北京

去一次你就知道

不到5公里路程坐計程車(出租車)要30分鐘以上

Thomas8610 wrote:
那你還真的沒開過車,...(恕刪)


按語意,沒車你還是切出去啊,
請注意,是"沒車",
這就是所謂應注意而未注意的由來(現在怎樣被濫用,就不再此說)
切換車道有所應備的條件
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注意",反而不是打燈號(不然打燈號,就代表可以亂轉嗎)
至於注意啥,
我想不會是注意旁座或外面穿著清涼的美媚......

orea2007 wrote:
你大概沒看過尖峰時間...(恕刪)


所以因為車多,所以可以隨便切? 硬要切? 那我真的無話可說。

ill49 wrote:
按語意,沒車你還是切...(恕刪)


聽不懂你在說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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