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ueitien wrote:
本月中旬,於課堂的真...(恕刪)
男被火車撞死 女遭屍塊擊傷向死人求償 2011年12月30日17:26
美國芝加哥2008年時曾發生一起交通意外,一名18歲日本籍男子為了趕搭已經開動的通勤列車,用雨傘鉤住行進的列車門,結果被列車拖行當場輾斃,由於列車行進速度太快,男子的部分屍體碎裂,並四散紛飛,其中一塊比較大塊的屍塊正好擊中在對面月台上行進中的58歲女子卓克拉波夫(Gayane Zokhrabov),卓克拉波夫當場摔倒,摔斷了手腕與腿,肩膀也受了傷。
卓克拉波夫的委任律師羅森(Leslie Rosen)表示:「任何人做出和那個男子一樣愚笨的行為,都必須為引發的結果負完全的責任」。
有沒有看到以上的例子就是法律重於情理的狀況
死了還要被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