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mesWK wrote:
台灣規定未滿550cc以上,禁止行駛快速高架道路,這點就已經違法...這廣告NCC為何不介入...?令人不解.
還有這種違法的廣告還能扯到市場大小??
政府保護這些廠商也不是最近的事了,這種產品有一定消費族群在,會去買的不會覺得貴啦!!沒錢的學生當然會嫌貴,上班族有能力買,但與進口機車的質感與爽度相比又差了一截,這台T2的未來真的會讓SYM高層傷腦筋.
因為他是廣告,屬於創意的部分。廣告拍攝須經過申請核可後才可以拍攝,不是車子直接騎上去就能拍的。
這能說嘴的話,賣pizza的車子飆過去還可以爆米花、燙頭髮,不就更有公共危險得責任。
追究這個,不是很可笑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