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前就說過
"的確該車輛汽車駕駛讓人很不爽,但是也不能硬塞責任給他"
這個責任不是道義上的責任,是法律上的責任。
要有防衛駕駛的觀念,不要等發生事故再來說他怎麼樣。
這個案例後面機車撞上去,以法規來說機車要賠。
再舉一個例子,你看到有人闖紅燈,不能因為你是綠燈就直接開車前行,
想說撞道也是他的錯,問題你綠燈通行時你有確認路口淨空嗎??
有很多法規平時沒再用,員警也沒有再取締,但事發生事故時法規就一條一條的跑出來了。
你說機慢車道,他右邊還缺一條白實線,並不是地上那些字。
richard7083 wrote:
都沒問題...是妳有問題...懶的跟你這種人辯了
你自己明天打電話去問養工隊或公路局那條白線是道路邊戒還是劃分快慢車道的標線好了!
而且重點是...根本沒人再跟你爭這個...
不管那邊是不是路面邊界...汽車都不該有這種危險駕駛行為~
妳少在那邊模糊焦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