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之後,台灣人,多一點憐憫之心吧


千年之夢 wrote:
不是公佈出來了嗎?明知道很麻煩閃人是避免被牽拖的做法

是"你覺得"而不是絕對要這麼作

有甚麼責任可言
...(恕刪)


每個人對於責任的定義不同。對我來說,這叫做社會責任,就好像我目睹一起兇殺案,我也不會因為怕惹麻煩而躲起來,該作証的就要挺身而出。

如果今天你是那台大7的車主,你會很希望有人可以提供影片吧。

將心比心
WDS99 wrote:
每個人對於責任的定義不同。對我來說,這叫做社會責任,就好像我目睹一起兇殺案,我也不會因為怕惹麻煩而躲起來,該作証的就要挺身而出。

如果今天你是那台大7的車主,你會很希望有人可以提供影片吧。

將心比心...(恕刪)



開到大七多半也有裝記錄器了

我曾經幫忙上法院作證被計程車直接左轉撞到的女騎士

不過那並不是必要而是想要,何必把自己標準拿來要求別人,樓主之所以被砲那麼慘也是因為拿了一個不可行的理由來要求別人

還扯到納粹...

樓主的鍵盤壞掉了 不會說話了啦!!!
現在樓主超紅的呀 大家的期待值應該破錶了吧!!!

tanitti wrote:
最後補充說明抱歉回覆...(恕刪)

supermanpac wrote:
樓主的鍵盤壞掉了 不...(恕刪)


比較想看版主抱汽油桶上場救援~
"注:內文已反白處理,如有興趣瞭解請複製貼上


內文和標題已經有說明,是因為路人的不作為有感而發,

---------

個人比較好奇的是, 樓主如果在現場,看到附近已經有住戶在報警。

樓主當會如何處理,才不會變成樓主所說 ”不作為的路人“

請教教無知的我吧,日後才知要如何處理!

tanitti wrote:
結語

小弟立場也說的差不多了,如果比喻不當照成版友不舒服特此道歉

再說下毫無意義并會照成反效果

還是老話一句,在能力範圍內幫助需要幫助的人

注:內文已反白處理,如有興趣瞭解請複製貼上


結果你還是堅持己見...

還"老話一句"咧..

樓主怎麼不關心大七主人
他不過綠燈過路口無端被這14歲屁小孩
無照高速闖紅燈給撞了
他人是沒事但精神受驚嚇他活該倒楣嗎

感覺樓住po這文是想被01鄉民砲的吧

Fover wrote:
樓主怎麼不關心大七主...(恕刪)


感謝馬自達業務,炮火都射向那裡了

比起那樓這棟不算什麼
哈哈哈~~~這篇的版主你真要感謝馬自達事件讓你全身而退

lawrence69 wrote:
哈哈哈~~~這篇的版...(恕刪)


可惜了~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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