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 小弟在5月9日晚上被汽車撞到 因為朋友用我的機車載我,在路口沒有停下來 (照我估計 應該是我們的責任比較多 因左方車未讓右方車 但是對方的駕照是吊扣中 這是對方的保險公司對我們說 ) 現在對方說他的車修了三萬多(人沒有受傷) 而我的朋友的大姆趾骨裂及身體有擦傷 我的門牙斷了兩顆 一顆要做植牙 (8萬) 一顆要套牙套(1萬) 還有車子要修1萬多 (但我不想修了 想直接賣掉)

對方的意思是不想賠我們了(修車的錢他自己出) 要我們自己解決所花的費用 對方的保險公司會賠我們嗎?(因他的駕照被吊扣 且我們的責任比較大[估計] ) 接下來我們該怎樣做? 要等30天後那份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出了才處理嗎? 為什麼對方的保險公司人員還沒有主動聯絡我們?導致我很擔心連強制險的理賠的錢都得不到。另外 我們可以要求對方賠償一部分的錢?因為植牙的部分實在太貴。。 希望各位能解答我的疑惑 謝謝大家


另外 現在 我的機車該拿去修還是先放着?
我不是有保險嗎?先用裡面的醫療阿.因該有20萬元 剩下的車的維修在來看
好像可以先用自己的保險 去做醫療
沒有分隔線實在是很難看的懂你在寫什麼

先大概幫你分類一下你目前的狀況

1. 強制險部份!!
這個部份是不分肇責,可以"馬上"向對方的保險公司提出申請
所有的醫療費用總加20萬內的醫療費(2年之內)
超過2年一樣也是可以申請,這邊不多做例外說明
也就是說強制險是交叉保險

2. 對方駕照問題
如果是吊扣其間內依法不得駕駛車輛
而且會吃上罰單
我不知到樓主當下有沒有叫警察來
如果沒有叫警察來的話,剩下的就是要自行舉證
然後到案發處的管轄警局報案
一切走標準程序等調解委員會

3. 肇事比例問題!!
除了對方駕照吊扣問題之外
目前的車禍判定都改以路權為主要優先考量
如果樓主的問題是路權的話
有兩個點需要做釐清
1.對方無照卻駕駛車輛
2.雙方在事故當下的路權問題
這需要交給調解委員會去判定

不過樓主可以提出"信賴原則"
主張我本相信人人尊守法律(言下之意是說既然對方都已被吊扣駕照了,本來就不應該上路)

大概就是這樣

我個人猜測樓主與朋友應該是可以得到基本賠償
至於是多少得要交給法官去判

對了.如果你有請警察到現場的話
依法可在6個月內向對方提出過失傷害的告訴
然後交由"刑事庭的法官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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