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要去當兵了 會有一段時間不需要騎車 因此想借車給需要的朋友

他常常需要騎長途 但現在只有爛車 希望能夠讓他有好一點的車騎

且他值得信任 但這其中需要有甚麼約定 還是相關手續呢?

就是他如果出事 他自己負責 這樣是需要過戶嗎?

雖然是朋友 但該有的一些界線還是希望要有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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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車禍,算誰的?

車子零件消耗,算誰的?

日後脫手時增加的里程數影響售價,算誰的?

直接賣它不是很好嗎???

joe8015 wrote:
由於要去當兵了 會有...(恕刪)
直接賣他+1
好朋友就便宜賣
joe8015 wrote:
由於要去當兵了 會有...(恕刪)
你朋友喜歡的話
車子就過戶賣他吧!
人心是不可試,也經不起試煉的
希望你聽的進去。
大哥!

你不知道現在當兵是比照公務員休假嗎?

而且搞不好你會抽到你家附近的單位

到時候還可以騎車回營區收假勒

別想太多,車先留著吧...

不然就便宜賣你朋友

不要用借的,出了事,車沒了,友情也沒了

不值得阿!!

如果哪天他不小心出事了,別忘了行照上還是您的名字啊,是有法律責任的!
若您不缺那點錢,請直接過戶給他。

既然是長期的就過戶給他
除非你對那台車還有感情
如果不想花費就叫他寫合約裡面內容隨便你掰

像我之前朋友賣我車但還沒過戶
過了2個月多才過戶
我那時沒寫啥合約因為它非常信任我
過戶還是對您比較有保障。

之前有聽說類似這樣結果撞到別人的車,騎車的不願意處理,車主卻必須附連帶責任出面賠償。

joe8015 wrote:
由於要去當兵了 會有...(恕刪)

2011/12/30國防部宣布,民國83年1月1日以後出生的役男將免服現行1年役期,
自102年起轉為接受4個月軍事訓練。

如果你是83/1/1號以後出生的,那頂多借車4個月也還好啦,很快就被放出來了,除非你被國防布蓋到

如果真的很長期,聽大家的準沒錯,過戶賣他
沒指名道姓請千萬不要隨便的對號入座,會鬧笑話滴. 草玩了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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