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10幾年的老車皮帶斷裂
不想再修,也已請人協助報廢
但是目前發現一件事
就是他沒有給我所謂的<回收管制單>
請問這有法規嚴格規定嗎
因偉這牽扯到日後如果他轉賣給人形成贓車時的問題
這部份資訊能否有人協助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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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牌報廢就可以了,只要車牌一報廢,該引擎號碼就不能再申請車牌
隨便比回收價高兩千上網賣了吧

化油車現在還會有人要
監理所會給你一張有蓋報廢2字的單子

上面有車籍跟車主資料,拿到那張就是報廢完成,

不過車體有人拿去路上使用的話,原車主還是會被罰。
請問各位
現在法規 還是要報廢前先把車輛欠的稅金繳齊才能報廢嗎?
車子在北部嗎?車種是什麼?
bongbong wrote:
因10幾年的老車皮帶...(恕刪)
請問您是報廢汽車還是機車呢?大致上,車子經過監理站報廢後,可連絡信任的報廢回收廠,幫您安排拖吊報廢車車趟,並會告知您需要準備的資料,如行照影本.車輛異動單影本,再交給拖吊司機,在前往拖吊時,司機,也會交給您一份回收管制聯單,申請獎勵金,此為大致報廢後的流程,若是有不清楚的,歡迎洽詢唷~

資料分享:CAR717線上汽機車報廢客服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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