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算變造車牌?
如題,剛剛看到、能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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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如下

第13條 汽車行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二千四百元以上四千八百元以下罰鍰,並責令申請換領牌照或改正: 一、損毀或變造汽車牌照、塗抹污損牌照,或以安裝其他器具之方式,使不能辨認其牌號。 二、塗改客、貨車身標明之載客人數、載重量、總重量或總聯結重量,與原核定數量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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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造車牌:不是發行單位頒發的,才是變造車牌

在上面增加貼紙、灰塵等,最多算塗抹污損吧

但法規有敘明,【使其不能辨認其牌號】

你貼的照片看起來未達此程度
ipqc1978
[拇指向上]謝謝說明
政治事件
送公路局檢舉,不就知道了!

https://www.thb.gov.tw/Message_CarViolation.aspx?n=13818&sms=13620
ipqc1978 wrote:
如題,剛剛看到、能檢...(恕刪)

有人在大牌的白邊貼了一條黑色膠布就被檢舉成案
這台機車這種貼法,如果沒檢舉成功(可能要看一下用哪一條舉發)
可以順便連公務員一起檢舉下去吧
變造是讓車牌看起來跟監理站發的不一樣。
在車牌上貼貼紙,有些機車行也會做用來打廣告(以前都是幫你裝有車行名稱的擋泥板,現在為了省錢就貼貼紙),只要沒有影響到車牌號碼的辨識,基本上都不會管。
警察不敢抓,抓了之後一堆民進黨人士就去抗議了

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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