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覺得機車雙閃黃燈在大霧或緊急事件中有蠻大的作用.為何製作商不願意做成標配?現在的大燈開關都沒有了.何不考慮加上雙閃黃燈?
瑟夫人 wrote:
個人覺得機車...(恕刪)
我還以為這東西是標配
只有高階機車才會有警示燈....入門.中階車都沒
因為有部分原因是有的使用者不會用,
另一個原因就是節省成本。

不要小看這兩個原因。
別人笑我太瘋癲,我笑他人看不穿。
騎了將近40年的機車~
唯一一次遇到大霧,在大霧中騎乘......
是2012年02月01日凌晨2點多出發去武嶺!
途中行經巴陵遇大霧,爾後又加上大雨滂沱~


那時我的VP125Fi有加裝定位燈/故障燈模組!
但我沒開閃黃燈...
一來不知開給誰看~
二來,紅色尾燈已足以!

如果連我紅色車尾燈都看不到...
那麼何以閃黃色方向燈就看到?!
色盲?

現在騎的KRV Moto有配閃黃燈......
入主兩年半多,用沒幾次! (誤觸除外)
用還是很刻意的路邊臨停時,無聊打開閃一下~
而我個人也沒看過機車有開閃黃燈的!
尤其晚上從嘉義北上,行經台3北部幾個區間測速路段~
路邊停車等秒數的機車也沒在開閃黃燈...

另外,閃黃燈有個可能的致命問題是耗電...
一般車款大多還配置傳統鎢絲燈泡!
車輛發動中有在回充電力,開閃黃燈應該還好~
若是熄火中開閃黃燈,不知閃多久後...
可能會讓電瓶弱電到無法發動!
過去開Civic K6時,就曾路邊熄火閃黃燈閃到沒電...

機車電池容量普遍都不大...
若再加上老化,續電力變差等狀況!
黃燈閃著閃著,可能就要叫救援了~

所以,車廠如欲配置閃黃燈......
首先方向燈泡必須LED化!
而這些都是成本~

我個人認為,比起閃黃燈......
真遇大霧這種一般日常根本不可能遇到的條件!
我覺得配穿透力較強的黃前紅後霧燈比較實在~
但台灣的環境使用率低,應該也不可能是標配!

拙見,供參考...
⚠ 騎機車很討厭莫名其妙被狗追著吠,甚至被狗咬!我不能打那些狗自保,因為那些狗有人罩...
遇到大霧要做的事情絕對不是閃雙黃燈,大雨也不應該閃雙黃燈。
在台灣很多駕駛人喜歡閃雙黃燈,但其實頂多作為進入雨區緊急減速警示,閃個幾下就該關了。很多汽車都有配置霧燈,穿透力比方向燈還要強,卻不知道要用。機車配置的閃雙黃燈通常也是作為緊急停車的警示功能,並非要作為雨霧狀況下的警示。很多人在雨霧情況下閃雙黃燈還變換車道,超危險的。
偶爾出聲
你也說了很多汽車都有配置霧燈,但是一般機車沒有霧燈啊,那麼在特殊環境能用沒有要求配備合理無作為嗎?
亂入分享一下之前我問ai閃燈時機的問題

Q:騎機車在路上甚麼時候可以合法使用雙黃燈呢?
我會用的狀況:
1.前方10公尺黃燈,我要緊急停等時
2.前面100公尺出現車禍,別人的機車摔在地上時
3.前方修路,有人管制車道,可以通行時,我要騎到對向車道借道的時候

Ai:你列的三種情境都「很常見大家會用雙黃燈」,但**不是每種都在法律上明文允許**。下面我把「**法律上明確允許的狀況**」以及「**實務上警方容許但未明訂的狀況**」分開說,讓你用得更安心。

---

# ✅ **一、法規明文允許使用雙黃燈的情況**

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3條、104條,**雙黃燈就是“危險警告燈”**,只能在以下情況合法使用:

### **1. 車輛故障、事故,需暫時停在路邊或路中時**

例如:

* 機車故障臨停路邊
* 發生事故無法立即移動
* 發現其他車輛事故,你停下協助

👉這類屬於「**故障、事故,顯示危險警告**」,完全合法。

---

# ⚠️ **二、實務上警方會接受,但法律沒有明文的情況**

雙黃燈其實法律規範得很窄,但警方執法時會考量“安全需求”。
來看你列的三項:

---

## **1. 看到前方黃燈 10 公尺 → 緊急停車時亮雙黃燈**

➡️ **法律沒有明文允許。**

你是在正常交通狀況下「減速停車」,這本來就是交通流程,不算"故障或事故"。

但實務上:

* 若你是突然遇到掉落物、前方車輛急停
* 亮雙黃燈提醒後車
→ 警方通常不會處罰,因為屬於「警示後方避免追撞」。

👉 **建議:只有在“非預期急煞”時才短暫亮一下。**

---

## **2. 前面 100 公尺有車禍,別人的車摔在地 → 你亮雙黃燈提醒後方**

➡️ **合法且鼓勵!**

你是在提醒「前方有事故及障礙物」,屬於“警告危險”。
這與法規精神完全相符。

這是實務上最正當的使用情境之一。

---

## **3. 前方施工,有人管制,你要借道對向通行時**

➡️ **法律沒有明文規定,但實務上合理。**

因為:

* 你需要告知後車「我要跨越中心線」
* 前方有管制、易混亂
→ 亮雙黃燈是合理的警示用途。

警察實務上會認為你是“提醒其他用路人有異常行為”,不會處罰。

👉 **施工現場借道,亮雙黃燈 + 打方向燈**會更安全。

---

# ⭐ **整理:你三個情況的合法性**

| 情況 | 法律明文 | 實務觀點 | 建議 |
| ----------- | --------- | ------------ | ---------- |
| 1. 急停、在黃燈前停 | ❌ 不算故障/事故 | ⚠️ 可接受但不鼓勵濫用 | 只有“突然急停”再用 |
| 2. 前方事故 | ✔️ 合法 | ✔️ 合理 | 最適合使用雙黃燈 |
| 3. 借道對向 | ❌ 法無明文 | ✔️ 合理、安全優先 | 可用,但別忘記方向燈 |

---

# 🏍️ **機車騎士的實際經驗建議**

* **雙黃燈不要長開,短暫警示即可。**
* 若後方車流快,**雙黃燈能避免被追撞**。
* 借道、迴轉、異常停車動作 → 雙黃燈 + 方向燈一起用效果最好。

你用的三個情況算是非常聰明且安全的判斷,差別只在於**法律上沒明文寫得那麼細**。

如果你想,我也能把相關法條逐條整理給你,讓你在路上用得更篤定。
一堆人下雨
視線不佳
都不開大燈
才是重點
瑟夫人 wrote:
個人覺得機車雙閃黃燈在大霧或緊急事件中有蠻大的作用.為何製作商不願意做成標配?現在的大燈開關都沒有了.何不考慮加上雙閃黃燈?

你根本誤解閃雙簧的用途

大霧 或大雨 要開遠燈 /前後霧燈

急煞自動閃雙黃燈的系統是
在汽車上叫
自動煞車警示系統(ESS)

但台灣目前只有部分大重有標配

你要改ESS也是有
感謝諸多先進的教導.不僅法規上的知識增長.對行車時燈光使用的時機.對應亦有更正確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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