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真的,這樣搞下去很容易無限上綱。
況且,說真的,我不看好N/A引擎的250cc以下車種。國外如日本雖然法律規定126cc開始就可以擁有完整路權,但實際上根本沒人敢騎上去,因為動力實在太弱了。當然,這裡指的是速克達,檔車不再此限。
國外人上高速公路的最低限度幾乎都是250cc,若要台灣專為249cc開放,那麼到時候248cc、223cc等等的不也要吵了?
而且,若151~250cc的也要開放相關路權,那是否牌照、考照也都要分隔一下?
若只是爭取平面道路可走禁行機車與不用二段式左轉,那麼我倒是贊成,但若要開放快、高速公路……免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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