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yshiu wrote:
如果這兩種情形在你眼...(恕刪)
今天是討論誰違規比較嚴重的問題嗎?
你要扯到美國我也沒辦法...

ppwa wrote:
講的好,可悲的台灣人...會這樣講的人真是可悲,不多說了(恕刪)
我才覺得可悲勒,每天看你們在路權,在汽車機車的互相攻堅真是甲爸贏贏
請問一下大哥,以正義魔人自居的您,有看到一張違規就檢舉一張嗎
你有跟在偉大的高雄飆車族後面跟拍再檢舉嗎?
正義磨人,你要覺得我可悲恐怕你沒資格
最可悲的人是沒辦法適應社會,沒辦法生存整天該該叫的.....
PC 200 X 5 wrote:
明明是人的關係,為啥要擴大到2輪對4輪的戰爭,交通工具是無罪的,
騎車的也會開車,開車的也會騎車
不要換了位置也換了腦子....
本日最理性的人出現了.....
文章標題為反諷,而非引申、牽拖,
因為我也看路權文章看到很煩,
只要有路權兩字的文章最近樓都蓋得不低,不是嗎?
我當然知道這算是違規事件,
除了為引起正視這些"台灣文化"造成的困擾,
順便請教檢舉方式,
當然路邊的機車也有違規,
就如同一些網友的回應一樣,
半斤八兩,無關四輪二輪,
我也不喜歡族群對立,分門分派,
但是就如同大家說的這是"台灣文化",
並不是我只會選擇性砲轟,五十步笑百步,只會說別人不會說自己,
而是這台車停的方式實在太過分,太突出,
更過分的是連雙黃燈都不打的舉動!
如果她今天再盡量靠邊一點,
我也不會想照下來檢舉PO文,
為的是"造成困擾"的問題,
我絕對相信,在台灣開車或騎車的人沒有不違規的,
這是環境所逼,也不是我自命清高,道貌岸然,我自己就是路邊機車的一員(NIKITA),
前後100公尺,我沒有汽車格可停,而騎樓也被商家的櫃子占滿,
如果今天有人拍路邊機車檢舉我那我也認了,法規如此!
但是在自身方便之餘,是否能考慮到盡量影響他人的程度能小一點?
就像開車的你要走外側鑽到前面去等紅燈時,盡量靠左邊一點,留一條路給機車走,
就像騎車的你要變換車道或轉彎能先看看後面,保護自己也保護別人,
社會上都會教人要適應團體生活,就是要個人去顧慮到其他人,而不是我行我素,
說到底,不管交通工具為何,就是尊重其他用路人的心態而已,
否則不管開車騎車的都是老鼠屎!
既然環境如此容易違規,那我希望自己是老鼠屎中盡量低調的,
而砲火猛烈的朋友,也希望您是老鼠屎中最不影響到別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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