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綿羊不小心騎上高架


高杰崙 wrote:
你指道路規劃不當,或...(恕刪)
是要證明白牌車也可以安全順暢的行走快車道,這我清楚!
我只是想要說明,如要爭取某些路段或者全面取消禁行機車,
這種行為真的是合理且正確的做法嗎?

問題是沒有人做給哪些只會用腦袋想像的官員看。
你認為那些官員會認真是思考這問題嘛?
哪次官員的說法不是自己想像出來的?
數據?實測?
車友們努力收集來的國外數據,那些官員哪次不是只用四個字就打發掉的?

tendays wrote:
由於近日有大量機車騎士故意違規騎上快速(高速)道路,證明機車騎士無法自制。此種行為已經危及其他駕駛人的安全,警方即日起加強取締

還是會說

由於近日有大量機車騎士故意違規騎上快速(高速)道路,證明機車騎士有爭取路權的意願,所以即日起著手修法開放路權

用腳指頭想也知道。

所以這是兩套標準。
以上事情發生在四輪駕駛的話,就是擇期改善了。
某論壇的理事長說得很好
跟官員談路權就像搞女人,先弄大肚子再說,講道理是沒用的
就是反應了沒用
只會說危險
實際行駛一遍後就會知道不危險

機車反應慢車道一堆車占據>加強取締
問題是真的有取締嗎?
汽車沒路走>馬上開快速道路給他走
機車沒路走>就繼續沒路走吧
鬼島一堆鬼腦袋! 台灣有三寶,政客、嘴砲、辦不到!
市區道路機車(包含49cc)起步加速到下一個紅綠燈的速度
都比大部分四輪快很多
我是感覺
四輪應該都去開慢車道才對哩
以上是依照政府的輪子越少跑越慢邏輯所做的逆向思考

正常狀況下
不管2輪還是4輪
慢慢開慢慢騎請使用慢車道
要快一點到達目的地請使用快車道
應該不會很難理解
但是政府講好聽是為了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其實是為了方便自己管理~不想方便人民
就搞了個機慢車道和禁行機車這鬼東西出來
加上學日本只學一半的兩段式左轉
再來個國情不同就無敵洗腦了
沒幾年~大家也很習慣~原本不對的就變成對的了~

個人是常常騎著國產249在快車道
比較沒有被小巷子突然衝出來的阿漂嚇到的疑慮
不過倒是常常遇到對向車道給你來個無敵大迴轉

阿.....要糾正的是.....
我不該騎快車道?
還是對向來車不該無敵大迴轉?
2輪滾一邊論者應該會說我不對吧?
噗噗
呵呵 我也曾經從永和爬和福和橋!
一開始就走成汽車道!
好不容易看到有機車道卻被安全島阻隔!

只好停下來搬我的車!
沒想到車還沒搬 機車道就有人停下來還拿出交管棒!

還好只是義交,幫我攔住後面的機車讓我搬車子過來 = =|
當下覺得很丟臉! 一個人辛苦的把車搬完之後謝謝他我就快逃離現場....

米咖 wrote:
今天重車論壇已經有人PO出一張62-2-3的罰單了

這張罰單證明黃牌跟49cc小綿羊一樣都要罰900元!

一年的TMA會費1000元, 總比一年繳數次以上的900元來的值得!

250cc以下也是如此, 平面道路的600元罰單繳過的駕駛人想必不少!

(恕刪)




哈哈 那正是小弟我的車
有需要使用到就使用
有什麼好奇怪的?
奇怪的是政府施政的刻意不作為與方便行事心態
以多數人來打壓少數人的洗腦手段非常成功

希望可以有更多的人不要繼續著了政府的道了
讓你們自己人打自己人
又可以收錢
一手捧聖經一手玩陰莖
好不快活?
我覺得要上的人就上, 自己違規被開單的自己繳罰款, 這跟其他人沒有任何關係, 你又不可能代他繳罰單, 也不可能替警察開單寄給他不是嗎?

想衝撞體制的人有他們的自由, 這是個民主的社會, 誰都可以用行動去抗議不合理的法規.
但是對於以下這種人.

1. 我自己明知道就算紅牌也不可以跨越雙黃線超車, 就算紅牌也不能超速, 但是我騎紅牌就是忍不住會明知故犯, 因為不這樣的話北宜太難騎了, 不過, 在我犯完的同時, 如果剛好我的行車記錄器有拍到紅牌車友也跨雙黃線超車, 那我會積極主動的去檢舉, 讓警察開單給我這位同行的車友, 因為他違規了, 我不能容忍, 沒錄到就算了, 有錄到一定要舉發.

2. 遇到黃牌上高架, 我不管我身旁的那些四輪有沒有拍到, 也不管那些四輪拍到後會不會事後回到家後去上網檢舉, 但是我身為騎紅牌, 我一定要去檢舉, 即使周圍的四輪對黃牌上高架視為平常, 我也難以接受, 我知道我現在紅牌可以上高架是過去很多黃牌幫的忙, 但是現在法規不允許, 我就要去檢舉.

對於有以上這兩種行為的人, 我沒有說你不合法喔, 我也沒說你不可以這樣做喔, 不過, 我個人很不屑這樣的人, 我對有以上這兩種行為的人給予極低的評價, 跟這種人走在同一條路上我會不自覺起生理反應感到想吐.

你們一定覺得很奇怪真的會有這種人嗎? 嘿嘿, 告訴你們, 還真的有呢!!
dannyc50 wrote:
我覺得要上的人就上, 自己違規被開單的自己繳罰款, 這跟其他人沒有任何關係, 你又不可能代他繳罰單, 也不可能替警察開單寄給他不是嗎?

想衝撞體制的人有他們的自由, 這是個民主的社會, 誰都可以用行動去抗議不合理的法規.
但是對於以下這種人.

1. 我自己明知道就算紅牌也不可以跨越雙黃線超車, 就算紅牌也不能超速, 但是我騎紅牌就是忍不住會明知故犯, 因為不這樣的話北宜太難騎了, 不過, 在我犯完的同時, 如果剛好我的行車記錄器有拍到紅牌車友也跨雙黃線超車, 那我會積極主動的去檢舉, 讓警察開單給我這位同行的車友, 因為他違規了, 我不能容忍, 沒錄到就算了, 有錄到一定要舉發.

2. 遇到黃牌上高架, 我不管我身旁的那些四輪有沒有拍到, 也不管那些四輪拍到後會不會事後回到家後去上網檢舉, 但是我身為騎紅牌, 我一定要去檢舉, 即使周圍的四輪對黃牌上高架視為平常, 我也難以接受, 我知道我現在紅牌可以上高架是過去很多黃牌幫的忙, 但是現在法規不允許, 我就要去檢舉.對於有以上這兩種行為的人, 我沒有說你不合法喔, 我也沒說你不可以這樣做喔, 不過, 我個人很不屑這樣的人, 我對有以上這兩種行為的人給予極低的評價, 跟這種人走在同一條路上我會不自覺起生理反應感到想吐.

你們一定覺得很奇怪真的會有這種人嗎? 嘿嘿, 告訴你們, 還真的有呢!!


的確是有這種人
所以我在重論就已經不想和他討論了
他擺明就是要這樣也是他的自由
然後一直漂白自己只是想想而已
對賭又不敢
一直五四三自爽
如果有人跟他一起騎車真的要小心
哪天背後捅你一刀~他也會說不是他~他只是想要檢舉~想想而已.....
跟他多說無益哩
國三甲的部份這幾天有空找了下資料終於找到了...要到公路總局下才有......

高速公路局轄管『國道』快速公路
96.11.01.開放及禁止550cc以上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行駛路段範圍表

http://www.thb.gov.tw/tm/menus/menu03/notice/notice961022.htm

紅盾牌是『省道』快速公路,所以國三甲跟台61/64之類的標誌是不同的

另外,550以上的相關資料在以下頁面有些資訊可以參考

http://www.thb.gov.tw/TM/Menus/menu03/notice/550cc_notice.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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