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定停汽車道(紅綠燈下方)了,因為好意停機車格而被檢舉..

我天天騎大型重機上下班,向來沒有停進機車停等區,但也沒碰過有哪個汽車駕駛對我不滿或是煞不及親上我的。只要你在接近路口前一段距離有慢慢減速,基本上沒有這種顧慮。除非經常騎得很猛,到了路口才要急減速的,那是有可能會因誤會而煞不及。

哈我是發文者
後來都不想討論....
是因為就無期待可能性的政策真的懶的講

因為就算我紅燈,停在機車停等區後面

一般不用3秒我也跑到前面了

所以這政策到底是在幹嘛...

還是騎重機的屁股大怕佔空間嗎?


公家機關食古不化,加上帶點報復心態(你們明明是機車硬要爭到汽車路權,好!就完全比照汽車,停車就汽車格、等紅燈不許停機車停等區,不讓你們那麼好呷睏)才定出這些光怪陸離的規定。
乾脆收回黃牌走快速道路路權好囉 這樣跟白牌一樣路權
自己不守法被檢舉在那邊叫
臺灣會落後不是沒原因的
上位都是一些台清交

結果咧……
在台灣活45年的感覺
小黃不爽重機很久了,都拍到了,還會放過你嗎?
大家都有行車記錄器,要玩大家來玩,不過,有的計程車司機是真的干苦人,也不需要大家相害啦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1)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