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機怎麼騎? 來看看這裡吧...


redwarf wrote:
抱歉,我會錯意了,...(恕刪)


對啊
所以我們
Taiwan NO.1 HAHAHAHAHAHAHA~~~~~~
實在太隨興了 XD....
katana057 wrote:
你有沒有看錯?
我說的是行駛 機慢車道 這樣你也認為合理
我自己都覺得不合理了 你居然覺得合理?

所以我才說台灣這種把機車跟慢車攪在一起管理方式是不對的。
加上對慢車的定義也不合理。
所以才會有你這種疑慮。
機慢車道改回慢車道,慢車就不要以車種定義泛指行車速度較慢的車輛。
速限50汽車開30機車騎30都是慢車,都去走慢車道。
快車道就留給可以跟上速限的機車汽車。交通才會順。


katana057 wrote:
所以你認為一堆道路的中間常態車縫
大於1.8米?!?!
地上的標線 跟實際車的位置
影像看不出來? 自己在馬路上也看得出來
常態左右車距根本不到1.5米

看的出來啊。那又如何?
但前面過去一台車大家都看的出他超速。
因為大家都開到速限了他還是海放大家。
我也錄下來了。
請問我可以拿這個影片去檢舉超速嗎?
不行嘛!!
警察為了避免爭議,取締要的是有一個切確的數字,
而且是經過認可的設備測量出來的數字。
例如測速照相機標出來照片裡的車時速100,超速50公里。要取締
那你的情境就是要有一台設備標出來他距離兩旁車輛只有30公分。
這樣才能開單取締。
orea2007 wrote:
所以我才說台灣這種...(恕刪)


對啊 把機車道拿掉
一視同仁我也覺得比較好
但台灣有機車道
是不是給了很多人方便(當然也給了不便)
如果拿掉了 以台灣的機車量來看
勢必 更難騎車
大重也少了一個 地方鑽了

如果有爭議
出事了
警方會不會
調閱道路監視器?

前後超車距離罰單是不是看監視器?
是不是也是依照道路標線 或其他物件
依比例下去 線判斷距離?
更何況前後的安全距離 還要看車速呢
是不是也開罰的不確實?
所以這些法規跟罰責都是立好玩的?

所以你贊同這種
大重在一般道路的跟汽車並行嗎?

前面我也說了國外的合法鑽車縫
是在賭塞
車速慢的情況下才能准許鑽車縫

katana057 wrote:
是不是老早就說
主要道路與次要道路
的寬度了

但就像機車格一樣
雖然中央有規定制式規格
但很多地方常常沒有照標準來
我看過那種車道畫到超過4公尺寬的
orea2007 wrote:
但就像機車格一樣雖...(恕刪)


超過四米
是政府亂搞= =
打破原則!!!
5.6.1 汽車道寬度
: 一、快速道路每一汽車道寬度以3.75公尺為原則,最小不宜少於3.5公尺。
: 二、主要道路、次要道路每一汽車道寬度3.5公尺為原則,最小不宜少於3公尺。
: 三、集散道路之汽車道,每車道寬度最小不宜少於3公尺。
: 四、巷道之汽車道,每單向可行駛空間寬度最小不宜少於2.5公尺

日本的標線都畫得好好的
路口 還內縮 為了 50CC的 二段階右折
劃了行駛動向線

車道4公尺寬
我當然也無從反對
重機並行

但這樓這推廣的觀念是
一般道路 都可以合法並行

你覺得對嗎?
katana057 wrote:
是不是也是依照道路標線 或其他物件
依比例下去 線判斷距離?

誰跟你依比例阿
假設定義 時速80 40公尺
就知道幾條標線範圍內 低於幾條標線 就是違規 等同壓線就是違規 等同黃網格的邏輯
你的神邏輯 沒有標線定義距離 只能憑感覺
你連重機多寬都搞不清楚了


前後車距壓到標線就成立了
你的搞笑左右車距 還要知道重機多寬呢
這麼明顯的差異還無法分別?
不需要為了這種有跟沒有一樣的規定討論那麼久
罰不罰大法官說了算

Princesex wrote:
不需要為了這種有跟...(恕刪)


可是法官也提到有可能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第1項第12款「行至有號誌之交岔路口
,遇紅燈應依車道連貫暫停,不得逕行插入車道間,致交通擁塞,妨礙其他車輛通行 」。

也就是說,紅燈時超重機鑽車縫到最前面不算違規超車,但不代表都可以這麼做,
如超重機鑽到前方,卻出現併排、硬要鑽入唯一車道、逕行駛入交岔路口內而妨礙其他車輛通行者,
警察可用第102條第1項第12款來開罰。

前面就已經提過了
另外都在行駛中
還是適用超車規則喔
katana057 wrote:
所以你認為一堆道路的中間常態車縫
大於1.8米?!?!
地上的標線 跟實際車的位置
影像看不出來? 自己在馬路上也看得出來
常態左右車距根本不到1.5米

車道寬度有寬有窄。
除此之外還有一個問題。
就是路上跑的車款那麼多,每個車款的寬度都有差。
像solio車寬只有1,575mm
BMW 750i就有1902mm
X6有1989mm
足足差了超過400mm
你要知道車道剩多少空間
你還要先知道前面那台車多寬
翻遍交通法規,對於同車道並行規定只有一款有罰則,就是在單 車道的時候,禁止並行,何謂單 車道,就是像鄉間小路那樣,中間沒有分隔線那種小路,是明文禁止並行,其他一般道路完全沒有

而重車也很常遭到汽車從左方同車道超車,很近的距離下,車友申訴后,也都判斷無違規結案....


這篇本來就一直在強調一般道路下,非禁行機車車道,機車的路權會等於汽車,當然也等於重車,所以,重車是可以從同車道汽車旁邊過,其他的廢話,就停止吧
Princesex wrote:
其實法規並不是造就...(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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