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機國道路權, 不靠錯誤論述! (1樓原文新增回覆)


GeekVinci wrote:
您好, 小弟指陳的...(恕刪)

進wto算算時間也15年了,
很多經濟部的連結早已失效,
當初還有中文版的翻譯,
當然,締結合約以英文版為主,
中文翻譯的功力差一點,就會誤導到後面的民眾了;
作者:國貿局
公布日期:民國91年01月01日
工作小組報告:http://wwwdoc.trade.gov.tw/BOFT/web...&report_id=1217


第70點 --
某些工作小組成員指陳部分進口遊艇及娛樂漁業漁船之非關稅措施,以及對包括含往復式內燃活塞引擎汽缸容量在150西西以上機車禁止進口之措施仍續存在。該等工作小組成員指出,上述限制措施並不符合WTO協定之規範。

此外,某些成員指陳,中華台北尚未就150西西以上機車制訂合適之排放標準,此可能造成即使禁令正式取消後仍無法有效開放市場。

最後,該等成員指陳中華台北限制機車行駛於中華台北之某些主要高速公路。該等議題須於禁令取消時處理,以確保該等產品市場之有效開放。


第71點 --
中華台北代表指出,中華台北將於入會時就娛樂漁業漁船執行乙項符合WTO輸入許可程序協定中自動發證規定之簽審制度,且將要求進口商和國內產製漁船皆須取得經核可之汰舊換新資格。

他並表示,中華台北將於入會後6個月內取消對150西西以上機車之進口禁令及准許其進口;屆時,中華台北將對700西西以上機車執行與國際標準相當之排放標準。

中華台北代表並指出,對機車行駛道路之限制一般而言僅適用於中華台北境內兩條主要跨島高速公路;該項限制機車行駛高速公路之措施將不會成為市場進入之障礙,且中華台北將在WTO會員之要求下,就道路行駛限制及其效果進行諮商。中華台北代表進一步指出,中華台北將於入會後兩年取消柴油引擎小客車之禁止進口。工作小組將該等承諾列入紀錄。

原文:http://www.wtocenter.org.tw/SmartKMS/fileviewer?id=7101


FAQ 14:我國將於何時開放150CC以上機車進口?(第70段)

  我國因考量交通安全因素,於民國68年禁止進口150CC以上之重型機車及國內領照,惟在我WTO入會雙邊諮商過程中,美國及歐聯均曾針對本案提出質疑。

美方表示,依研究資料顯示,重型機車之安全性較輕型機車高,且日本、泰國、印尼等原有類似做法國家均已取消對重型機車之進口限制。

若我國以交通安全為理由禁止進口,且不開放國內領照,將違反GATT第十一條有關WTO會員不得任意採取數量限制或禁止進口措施之規定;此外,亦不符合國際間不以排氣量限制機車進口之趨勢,我方乃在方便國內業者可預先就產製重型機車預作準備的前提下,同意於入會後六個月開放進口150cc以上之重型機車,並開放國內廠商製造及領照。


FAQ15:未來我國開放進口150CC以上之重型機車後,是否將另訂排放標準?(第71段)

  我現行機車排放標準係於禁止進口150CC以上之重型機車後所制訂,因此,並未針對重型機車制訂排放標準。

美國等主要WTO會員表示,在我國現行排放標準下,大排氣量(CC數)之重型機車將無法通過檢測,而造成實質上之技術性貿易障礙,違反WTO技術性貿易障礙協定之規定。

因此,有關未來我國開放進口150cc以上之重型機車後是否沿用目前機車排放標準,或另訂排放標準之問題,在參考其他國家多依引擎排氣量(如美國、韓國、新加坡)、車重(如歐聯、印度)、或依二行程或四行程機車(如日本、印尼)而訂定不同排放標準之做法後,我國同意在未來開放進口重型機車後,將針對700cc以上之重型機車另訂合理之排放標準。


FAQ16:未來我國開放進口150cc以上之重型機車後,重型機車有哪些道路行駛之限制?(第71段)

  我方承諾,未來開放進口150cc以上之重型機車後,除二條主要之高速公路外,一般市區道路均開放前述重型機車行駛。

tansywen wrote:
進wto算算時間也15...(恕刪)


http://www.trade.gov.tw/cwto/Pages/Detail.aspx?nodeID=354&pid=312946&dl_DateRange=all&txt_SD=&txt_ED=&txt_Keyword=&Pageid=0

我入會工作小組報告相關承諾答客問

十四、我國將於何時開放150CC以上機車進口?(第70段)
  我國因考量交通安全因素,於民國68年禁止進口150CC以上之重型機車及國內領照,惟在我WTO入會雙邊諮商過程中,美國及歐聯均曾針對本案提出質疑。美方表示,依研究資料顯示,重型機車之安全性較輕型機車高,且日本、泰國、印尼等原有類似做法國家均已取消對重型機車之進口限制。若我國以交通安全為理由禁止進口,且不開放國內領照,將違反GATT第十一條有關WTO會員不得任意採取數量限制或禁止進口措施之規定;此外,亦不符合國際間不以排氣量限制機車進口之趨勢,我方乃在方便國內業者可預先就產製重型機車預作準備的前提下,同意於入會後六個月開放進口150cc以上之重型機車,並開放國內廠商製造及領照。

十五、未來我國開放進口150CC以上之重型機車後,是否將另訂排放標準?(第71段)
  我現行機車排放標準係於禁止進口150CC以上之重型機車後所制訂,因此,並未針對重型機車制訂排放標準。美國等主要WTO會員表示,在我國現行排放標準下,大排氣量(CC數)之重型機車將無法通過檢測,而造成實質上之技術性貿易障礙,違反WTO技術性貿易障礙協定之規定。
  因此,有關未來我國開放進口150cc以上之重型機車後是否沿用目前機車排放標準,或另訂排放標準之問題,在參考其他國家多依引擎排氣量(如美國、韓國、新加坡)、車重(如歐聯、印度)、或依二行程或四行程機車(如日本、印尼)而訂定不同排放標準之做法後,我國同意在未來開放進口重型機車後,將針對700cc以上之重型機車另訂合理之排放標準。

十六、未來我國開放進口150cc以上之重型機車後,重型機車有哪些道路行駛之限制?(第71段)
  我方承諾,未來開放進口150cc以上之重型機車後,除二條主要之高速公路外一般市區道路均開放前述重型機車行駛。

lovejerry999 wrote:
十六、未來我國開放進口150cc以上之重型機車後,重型機車有哪些道路行駛之限制?(第71段)
  我方承諾,未來開放進口150cc以上之重型機車後,除二條主要之高速公路外,一般市區道路均開放前述重型機車行駛。

嚴格說起來,這條承諾在禁止的部份擴大,在開放的部份禁止。
有跟沒有一樣。

GeekVinci wrote:
錯誤論述主要有四個!...(恕刪)


基本立場,我投樓主一票,在論述跟證據上,都是以理性為基礎,當然我們大家要同意,理性不一定表示正確,但透過理性的討論,有助於澄清問題的爭議點。

有幾個小小的觀點,跟樓主討論一下:

1.有關於法律的"應"和"得"的詮釋:
如果由權利分立的角度來看,立法機關跟行政機關間的對話,"應"和"得"其實沒有太大的差別。
基本概念上,立法機關本來就沒有涉及事務性的實務操作,因此,許多事情都需要委由行政機關去實現,
所以,就概念來說,不論是"應"和"得",行政機關都應該就此進行規劃配套措施,去實現立法機關的意旨。
差別只在於貫徹的範圍跟具體權利開放的程度。實務上,仍會有些案例是,立法機關認為全面保障,但落實階段仍有窒礙難行之處,而加以調整。

基本上,我在另一棟樓有提及以下觀點,可以讓樓主參考一下觀點。
基本上對於重機上國道這件事情,我支持的基本概念是:行政怠惰的太誇張了...
有些網友會無限上綱的討論,有關於白牌上國道或是自行車上國道...這跟重機我認為本質上有所不同,重機跟國道這個議題的關鍵在於在自認政治體制良好的台灣,為什麼可以忍受「行政機關」不鳥「立法機關」的狀況,而且這一拖就10年,拖的理由接近「立法機關不能代表民意喔!你的這個決定跟民眾的想法不同...」。

有興趣可以看這裡

2.WTO跟稅負這個部分,基本上我是認同樓主的觀點:
但是...從WTO的角度來說,在實務上,我相信有部分內容是沒有轉化成正式文件的(畢竟工作涉及的聽聞,有太多這種談判,會需要一些文件外的承諾與妥協),所以,真實的對錯我跟樓主的想法有點不同,所以,我不認為台灣是否沒有過相關承諾!但我同意樓主的合理論述,在正式文件上沒有,不論那個沒有人講得清楚的真相為何,在爭取多數人同意的前提下,一個沒有完整、可靠的論述依據,不適合當作主張的基礎
但在稅負上,我覺得這個應該保留一些觀點上的彈性,本質上,在許多有關超過250及550的機車規範上,台灣一直在汽車跟機車之間進行搖擺,是否可以用單純的類比來做為論述,我覺得不妥。當然,繳一樣的錢就有一樣的權利,這件事情本身就是混亂的,在稅負制度上,本來就是一個多種考量的產物,當作一個補充論述,或許ok,當作主張的基礎,其實意義不大。

3.有關於"公民不服從"或是某些非理性的公投討論
在一個社會群體中,對於"規定"本來就會有不同的看法,但原則上,是遵守規定,做為一個社會持續運作的重要基礎。
當然,政治體制內就設計了許多可以"表達反對"(集會遊行)和"實現改變"(投票或行政訴訟)的方法,
但當少數人或是多數沒有權力的人,該怎麼辦?他可能沒有辦法表達、讓其他人重視他表達或是實現改變的可能性...
所以,就是革命嗎(這個字很重,跟重機上國道,我是覺得沒什麼關係)?
借用正義論的描述,公民不服從應該要有下述特徵:
1.對政治、法律或政策的不滿
2.是一種公開的政治行為(或你要說,就要別人知道,我是因為特定主張才要做這件事情,而且盡量宣傳)
3.有預期會被懲罰
4.是一種道德的、非暴力的行為
所以,公民不服從這個權利,應該說是法治國家跟民主國家衍生出來一個,保障弱勢的法律理念。
在一定範圍內,給你一個表達的機會,但這個機會,不會讓你付出太大的代價。但是,究竟會不會有這個機會,要看司法針對個案的判斷!
太陽花運動在喊著這些口號的同時,也是沒有把握會不會符合法院規範的...這一切必須要進入法院才知道...不然,其實你就集會遊行申請就好,這才是事前判斷可以確定的。說一定不適用或不對,或許過於武斷(當然,我也不能說這個一定符合)
但在大方向上,我覺得是有符合一些基本條件,但具體個案...沒有很細膩的研究,大家的討論也是口耳相傳的...,就不做過多討論了。

4.行政管理的強化
這件事情我非常贊成您的觀點,不論是考照制度、記點撤照...或是,我根本認為高速公路的使用費用應該提高...
總而言之,行政機關有一堆事情可以做,來改善這些交通問題,對於重機上國道,法律也賦與了一堆權力,但很遺憾,就是一個"不做比做還好的爛哲學",卡死在這邊。真的令人憤怒的是行政機關的懶散跟高度的政治操作...

nickolas
lovejerry999 wrote:
十六、未來我國開放進口150cc以上之重型機車後,重型機車有哪些道路行駛之限制?(第71段)
  我方承諾,未來開放進口150cc以上之重型機車後,除二條主要之高速公路外,一般市區道路均開放前述重型機車行駛


意思是wto根本就沒有說要開放國道給重機?




tansywen wrote:
嚴格說起來,這條承...(恕刪)



官員嘛...........
cs_einstein wrote:
我不知道樓主你再擔心甚麼
全世界193個國家開放
60億人口認可機車可以上國道
你引經據典這麼多廢話
然後認為汽車最偉大,國道只有他可以用


193個國家?? 60億人認可? 你有證據嗎

八成是把很多連柏油路都沒有的地區都算在裡面

你去阿富汗上國道給我看啊,你去非洲上國道給我看啊

維基顯示的國家才40幾個,多半是歐盟國家
jason 567 wrote:
意思是wto根本就...(恕刪)

第70點 --
某些工作小組成員指陳部分進口遊艇及娛樂漁業漁船之非關稅措施,以及對包括含往復式內燃活塞引擎汽缸容量在150西西以上機車禁止進口之措施仍續存在。該等工作小組成員指出,上述限制措施並不符合WTO協定之規範。

此外,某些成員指陳,中華台北尚未就150西西以上機車制訂合適之排放標準,此可能造成即使禁令正式取消後仍無法有效開放市場。

最後,該等成員指陳中華台北限制機車行駛於中華台北之某些主要高速公路。該等議題須於禁令取消時處理,以確保該等產品市場之有效開放。

是有這段,所以也就會有後來美國對台灣提出非關稅貿易障礙時有念了一下台灣不讓重機上國道以及重機關稅太高,
重機關稅大約47趴,這會影響到美國重機在台的銷售,你看哈雷的883那種平民車精美的售價就知道。

lovejerry999 wrote:
官員嘛.........(恕刪)

唉唉~~官員嘛~~
cs_einstein wrote:
對啦對啦
全世界就台灣汽車最多最先進
全世界就台灣騎士素值最低
全世界就1300萬台灣人在那邊機機歪歪怕機車上國道


不開放的國家中,南韓就5000萬,泰國超過1億

人家靠北的也沒那麼多

台灣就是太自由了,什麼都要吵,會吵的小孩有糖吃

想想以前民國70,80年的時代能騎400CC上路都很難了

今日有快速道路騎就很好了

很多人就是買了一台重機,就覺得世界應該要繞著他轉,事實上對大部分民眾而言根本不重要,誰裡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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