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圖瑪 wrote:
請用路人遵守交通規則,莫以惡小而為之!
你怎麼不先去請政府遵守立法院三讀結果?
當政府帶頭違反民主體制(就是你說的領頭羊),卻要人民默默忍氣吞聲
請問你這是什麼邏輯?
你講了半天,實在看不到重點,如果你只想宣導"請用路人遵守交通規則,莫以惡小而為之"
那請去call in警廣~
對了,請問你敢發誓,在台灣從沒違規過?不論是騎單車、機車、開車
你真得做到再來這當正義使者
奧圖瑪 wrote:
請用路人遵守法規跟這...(恕刪)
艾澤拉斯浪人 wrote:
大家都是違規不怕人講...(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