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機當初發明出來 , 就是擁有汽車的性能 + 機車的靈活性這是重機 "天生" 的能力你現在要求重機塞車不能鑽就好像你跟黑人打球 , 要求他不能跳 , 因為他天生跳得比你高 , 這合理嗎 ?這例子更殘酷的事 , 你永遠也得不到黑人的能力但是重機不一樣你覺得重機可以上快速道路 , 塞車又可以鑽車縫太爽了你也可以!!買一台就有啦 ~ 很簡單不是還是你不想買 , 所以其他人全部都不能買 ??
giancanio wrote:停車時,說與汽車同...(恕刪) 全世界大多數人看重型機車應該都會說是機車,台灣某些政府官員卻把這些所謂的"機車"強制歸納為"比照汽車",需要停汽車停車位,如果停機車格就要開罰,讓這些重型機車被逼停到汽車格裡,還會遭不了解的人說"機車要去停汽車格",然後又不給真正汽車的路權。因此,重型機車在台灣叫做 "四不像" ,哈哈哈~比照汽車的機車、不完整汽車權的機車、顧人怨的機車、讓人眼紅的機車"......換個角度,將重型機車稱為:"能上快速道路的機車、免兩段式左轉的機車",是不是比較沒有這麼 "赤目" ?
liyiteng wrote:同意你的看法, 平...(恕刪) 你不覺得你的想法是異常的嗎?請問你是如何知道重機騎士騎在快車道時把自己當汽車的?還是在你眼裡,只有汽車夠資格騎快車道我快速公路騎了好幾百里,從不把自己當成汽車過相信正常人也不會啦停汽車格是你們政府的德政,你怪騎士?守法的有幾個?你又有統計過了?先看看新聞每天在報的那些酒駕吧!真要扯國道的話,自小客應該先禁止吧?哪個“馬路邊”假日就一堆改管重機?除了各大省道外我還真沒聽說過
我覺得可以不要把什麼重機一臺一臺在道路上排隊等塞車會造成問題的話一直掛在嘴邊﹐ 100個人各騎100台重機 VS 100個人各開100輛汽車停紅綠燈是一樣的意思。 有時候在路上遇到鑽車縫跟在快速道路上把重機當一般機車變換車道的重機真的火會上來﹐ 你的車小﹐ 可以在狹小空間變換車道是一回事﹐ 但你要知道汽車的煞車距離比擬長很多﹐ 你還去吃掉那安全距離﹐ 真的遇到狀況的時候重機是停下來了﹐ 但後面的車子沒有足夠的煞車距離是會撞上去的。政府認定重機是汽車路權﹐ 那先請重機騎士們都乖乖用路﹐ 大家都守規矩了再要求上高速公路。 是﹐ 的確有一些老鼠屎就是會投機﹐ 但如果法律執行力道足夠的話就可以有效改善這類把自己當一般機車的重機騎士。我不反對重機上國道﹐ 但政府要先把 "過失傷害" 跟 "過失致死" 的定義弄清楚﹐ 我希望遇到有人來撞我﹐ 掛了﹐ 然後守法開車的我要揹負過死致死的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