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妹妹被撞 較完整監視器畫面 (非新聞影片)

7712 wrote:
小妹妹被撞 較完整監...(恕刪)

這種就是地方政府失職,
那些特定路段會有飆仔出沒的警察就去攔查,
環保局也專門去攔查機動車輛噪音做取締,
我看這些飆仔有多少時間跟銀兩可以花,
不然會逼得一般民眾對飆仔採取報復措施(方法真的很多)
阿不是說一整個車隊出巡,怎不見同行機友跳出來主持正義一下!!!
還是說剛好相反仗著人多,下來就先給個幾腳兼問候人家家人!!!
其實小弟真心期盼,叫小好的話下次車主乾脆直接找上跑車車隊,也來演這麼一下好了

柯小希 wrote:
警指出,楊男無酒精反...(恕刪)


那一腳不是"輸了了"的問題吧!!是已經觸犯刑法的問題和冷血的態度!!!

柯小希 wrote:
你嘛幫幫忙

女童從雙黃線穿越的不是車道是啥?


你嘛幫幫忙!你要重修文法還是重修邏輯?
邏輯在哪裡?


1589 wrote:
小妹妹是否有違規穿越...(恕刪)

1589 wrote:
此部分除了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34條規範外,還要看發生事故的地點是不是車道,如果不是車道,就法律上,是有辦法將其排除適用。(詳情可參閱釋字第417號意見書)


"發生事故的地點是不是在車道" 是發生事故的地點,不是女童違規的地點。
依照你的邏輯,我今天違規穿越雙黃線順利到達人行道結果被騎上人行道的摩托車撞,
算我違規跨越雙黃線肇事主因?
[A Man After Dark]『文字/影像/音樂/還有過剩的自我意識』http://blog.yam.com/ajump
看完畫面就只看到
一個欺善怕惡的重機騎士
撞到小朋友踹了他一腳
然後鬼扯蛋一堆

擎天神 wrote:
這種就是地方政府失職,
那些特定路段會有飆仔出沒的警察就去攔查...(恕刪)


我先幫他們車隊回答:
我們不是飆仔.
只是重機愛好者.
我們很合法的.
都在限速內.
不會鑽車也不會亂騎.
撞到人一定會好好扶起來.
踢到也只是不小心觸碰到.
所以你是住小七旁邊的補水站還是堆高機行?
你說你住隔壁,那我問你埔里總共有幾所中小學大學?該不會連這都不知道吧?
埔里有名的肉圓有哪幾家?

身為埔里人不能不知。

就算你真的住再事發地點隔壁、你真的還是認為小女孩錯在先嗎?
若是、那真的替你感到難過、價值觀扭曲到這樣..........
柯小希 wrote:
我剛好住隔壁鄉這裡我...(恕刪)

量刑,大多是看犯後態度

而楊嫌狡辯,始終硬凹不認錯,還在說是腳不小心碰到

且受害人是一個已經骨折倒地的7歲女童

檢察官應該要求處最重的三年徒刑(就傷害罪部分)
marukoliang wrote:
就是一個畜牲騎重機摔...(恕刪)


好阿...如果換成馬路三寶 成年人 青少年

一樣都這樣過馬路 還不是一樣會被撞到 被踹到

不講道理 難道這就有理 ?

一件事用單一觀點 來解釋 豈不是太狹隘了

nobodyaj wrote:
你嘛幫幫忙!你要重修文法還是重修邏輯?
邏輯在哪裡?

噗...

你要不要看女童被開啥罰單?

連中文都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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