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妹妹被撞 較完整監視器畫面 (非新聞影片)

那你證實你住隔壁的證據阿?拍張照片來看看~~~~~

少在那邊嘴砲,有圖有真相
柯小希 wrote:
你錯了我的焦點一直是...(恕刪)

wetty wrote:
沒聴說過只是您不知道罷了...(恕刪)




那..您知道嗎?

柯小希 wrote:
噗...

你要不要看女童被開啥罰單?

連中文都看不懂


你真的沒救了

就說女童違規地點是車道,依照違規事實開罰。

但是如果肇事地點並非車道,騎士就是100%肇事責任;
這就1589 大大所說的意思,你哪句看不懂?
[A Man After Dark]『文字/影像/音樂/還有過剩的自我意識』http://blog.yam.com/ajump
獨覺禪 wrote:
〔記者何瑞玲/土城報導〕行人違規過馬路被車撞,不但自己會受傷,小心還會吃上官司!
未走天橋肇禍拘役15天
52歲劉姓婦人違規穿越馬路,與超速行駛的張姓少年機車擦撞,兩人都倒地受傷,互控傷害,婦人辯稱肇事地離天橋遠、穿越馬路很正常,但板橋地院法官認為,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設有人行穿越道及人行天橋處100公尺內不得穿越馬路,婦人有天橋不走闖馬路與少年超速都有過失,判婦人拘役30天、減刑為15天。...(恕刪)


這和這次的case是兩碼子事,不要拿來混淆視聽.
那傢伙,蘋果人肉好了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0121/34784484

楊男說,自己是國中學歷,十六歲在修車廠當學徒,目前月入三萬多元,愛騎重機,去年花五十七萬分三十六期貸款買下這輛kawasaki Z1000型重機,這是自己第二輛重機,薪水除付車貸都交給父親,家境小康,昨與八名同好出遊。警指出,楊男無酒精反應,現場有五點一公尺煞車痕,至於女童另依行人未依規定擅自穿越車道,罰鍰三百元,肇事原因待查。


彰化和美宏泰車隊 楊X凱,你紅了
獨覺禪 wrote:
〔記者何瑞玲/土城報...(恕刪)


此案例少年並未下車踹婦人,婦人也沒惡意踹少年兩腳,冰箱比雞腿,刊這篇報導比較有點奇怪?何況撞到到的是一個交通安全都還不熟悉的小妹妹,小妹妹不守交通規矩是可以指責教導,你要告他父母沒顧好都可以,屬於道路安全法規的部份,但是絕對不是踹兩腳,踹了就是重傷害這在刑法也寫得清清楚楚,更何況是對小朋友施暴,罪加一等。

黑色逆襲 wrote:
那你證實你住隔壁的證...(恕刪)

你怎一直糢糊你說女童沒違規的焦點?
肇事責任是一回事, 肇事後故意傷害是另一回事
騎士的人名新聞都出來了, FB也可以查到

重機不是應該比較汽車行駛嗎? 我在影片中沒看到一輛沒走路肩
阿婆灣前面就有畫斑馬線???

每個都守規矩走在白線外???

太扯了啦

護航的

才幾歲的小孩是會懂啥????

兩線道雙向馬路 你過馬路會去找斑馬線阿???

良心拿出來啦 五歲小孩 十歲小孩 有什麼差別???

踹到肩頰骨骨折???

如果是你家小孩 你還會說 "你過馬路怎麼不找斑馬線" 這種話嗎????

良心拿出來啦....

今天就是大人撞小孩 撞了小孩 還打人

才會有這麼多聲音出來 不要自己假設案例來抨擊小孩子

良心啦.....


wetty wrote:
能夠把事故部份:雙方...(恕刪)

從影片中看到小女孩被撞的地點是路肩,
而重機騎士騎在路肩撞到小女孩,
那誰的肇事責任大呢?
當要問如何解決問題時,想要的是意見,而不是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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