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多輛紅牌重機台中飆速、逆向違規


米咖 wrote:
有個問題:

四輪汽車在高速公路翻車, 請問我如何翻正?


為何問這問題, 因為有人提出重機如果在高速公路倒車牽不起來怎麼辦?...(恕刪)


那我也有個問題
翻車後
重機死亡率高還是四輪的??

若像樓上有大大說的
先把車禍責任改一改
不然出車禍
有人死了
又出來要錢了

若可以責任確認好
誰錯誰就負責
我就同意

例如
重機亂鑽
出事了
以目前台灣的狀況來說
家人一定會要汽車賠
若能修法
重機犯錯肇責是他
就算重機騎士死了
他家人還是要賠汽車
我就同意上路

請問同意上路的重機們
你可以保證你和你的家人同意這樣的法條嗎??
還是口頭說同意
但出事又出來說不是重機的錯呢??

alan_lin wrote:
看完了,我仍然反對...(恕刪)


反對重機上國道+1

jason 567 wrote:
三讀通過什麼?
立馬、立刻,現在 就上國道嗎?
斷章取義,取自己想看到的,就吵著要

立法院已於2011年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明定大型重機得依交通部公告的時段及路段行駛高速公路,但前提以試辦後再依民調決定是否正式開放

要快一點的話不如咱們跳過試辦吧,
直接民調吧。敢不?


事實上已經拖延了6年了
六年前就已經通過,並非立馬、立刻,現在

其實這部份在之前的重機抗議上有進展了
交通部願意在明年開放部分路段試辦
再做評估

跳過試辦直接民調對於重機族群並沒有好處
也跟妳說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有所違背

昨天看到新聞標題 (可惡賓士車酒駕撞人)

媒體就很喜歡下這樣 到底是賓士可惡還是人可惡

感覺好像酒駕 又是開高級車就是罪加一等

另類的仇富心態
這樓蓋的好快哦,,,

來看看別人想法,
前幾天在65板橋段往西,走中線時速大約80
正在超越走內側車道的前車,
當我車車頭已經快到左前車車尾時,
一台紅牌從內側未打方向燈超我車,
當下一個邪惡念頭:要不要讓他回蘇州賣鴨蛋....
算了... 饒過他.....放慢速度讓他過

自以為是的耍帥時,有很多危險在於別人的一念之間

不做死就不會死, 要噴也別為害他人

robert888 wrote:
...(恕刪)

依您的邏輯就是~贊成機車、腳踏車、兒童學步車通通上國道,一併開放火車、高鐵軌道。
bore wrote:
重機亂鑽
出事了
以目前台灣的狀況來說
家人一定會要汽車賠
若能修法
重機犯錯肇責是他
就算重機騎士死了
他家人還是要賠汽車
我就同意上路

請問同意上路的重機們
你可以保證你和你的家人同意這樣的法條嗎??
還是口頭說同意
但出事又出來說不是重機的錯呢??


今天不管是什麼車種出車禍
誰對誰錯都是經過判定
不是說我今天騎重機被撞死了就直接表定是後車的錯
案例判斷不能用先射箭後畫靶的方式去推斷

如果今天前方汽車翻車
被後方十幾頓卡車追撞致死
法律上也絕對不會直接判後方卡車司機有錯
因為很可能是前車自己爆胎打滑
一切都必須由警方現場判斷為主

而不是看你是什麼車種
講白了
這條法規以目前"民意和現況"定出來的
為何這樣定還不懂嗎?
立法院"尊重"三讀通過的法律
所以才選擇不開放任何時段或路段

#126說得好
大家都開車就算了如果是騎車
某人心情不好 ...."要不要讓他回蘇州賣鴨蛋...."

無聊a螞蟻 wrote:
所以我們才要爭取,希望交通部能尊重立法院三讀過的法律...(恕刪)
無聊a螞蟻 wrote: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恕刪)


2011年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明定大型重機得依交通部公告的時段及路段行駛高速公路,
但前提以試辦後再依民調決定是否正式開放


最好民調是會過,想也知道不可能,既然不可能等同廢法


無聊a螞蟻 wrote:
今天不管是什麼車種...(恕刪)

問題是台灣現在法律就是這樣
傷者最大,亡者最大,明明無肇責最後還是得賠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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