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jmnsjm wrote:
邏輯思考根本有問題而且有困難,要比也不是這樣比
愛吸毒的族群或個人吸毒已經是觸犯刑法的行為了 吸毒=違法
愛酒駕的族群或個人酒駕也已經是觸犯刑法的行為了 酒駕=違法
那一騎上重機就已經跟上兩個違法行為畫上等號了?騎重機=違法? 重機族群=違法? 已經違法的人了還提什麼做善事? 根本毫無邏輯可言
海洛因在1987年時還被當成葯物....吸食海洛因當時並不違法!
酒駕在10年前也還沒訂定罰則.....酒駕當年也是危險行為但不違法!
重機在1979年後至2002年以前是禁止上路,上路就是違法行為。違不違法是有時間程序的,如果大部份的重機騎士再如此漠視其他用路人的權利及安全,重機上路=違法。將指日可待!



























































































